近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各類院校畢業生創業,我市出臺一系列創業優惠政策,增大補貼力度,給予創業者的租金補貼由每年最高3000元增加到每年最高4000元。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以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孵化基地)創辦初創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可申請每年最高4000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租金補貼直接補助到所創辦企業。
創業者在領取營業執照(或辦理其他法定登記注冊手續)起3年內,可按年度申請租金補貼,其中符合條件的在校生可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在市或縣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成功的創業人員或搬離孵化基地后創業成功,可向認定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具體申報辦法可登陸市人社局網站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