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 為規范大型網絡平臺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保護個人信息合法權益,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起草了《大型網絡平臺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于22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大型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應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指定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并公開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的聯系方式。
對大型網絡平臺的認定,征求意見稿提出,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注冊用戶5000萬以上或者月活躍用戶1000萬以上;提供重要網絡服務或者經營范圍涵蓋多個類型業務;掌握處理的數據一旦被泄露、篡改、損毀,對國家安全、經濟運行、國計民生等具有重要影響。
征求意見稿指出,大型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應當明確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機構,在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工作,包括制定實施內部個人信息保護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以及個人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個人信息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合規審計、影響評估、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培訓等活動,及時處置個人信息安全風險和事件等。
征求意見稿稱,大型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個人行使查閱、復制、更正、補充、刪除、限制處理其個人信息,或者注銷賬號、撤回同意等權利提供便捷的方法和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