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深刻指出,“十五五”期間我國發展處于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必須強化底線思維,增強經濟和社會韌性。韌性治理立足于形勢的復雜易變,承認不確定的常態化,強調治理的本質并非根除所有風險,而是通過動態調適、漸進優化與系統協同,在持續回應挑戰中實現系統再平衡,達成動態穩定。增強社會韌性,高度體現了“秩序”與“活力”的辯證統一。《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對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部署,充分體現了運用韌性思維從制度、結構、技術等方面完善治理的理念,為實現“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的社會圖景提供了堅實保障。
提升制度韌性
筑牢秩序基石與活力空間
制度韌性,強調治理機制在快速變動的社會環境中保持核心功能穩定并適應新挑戰的能力。《建議》從以下三方面系統增強了制度韌性。一是實現制度規則的松緊有度。《建議》多處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核心原則不動搖,這為社會提供了“壓艙石”般的秩序與穩定;同時又通過清單管理、資源下沉等舉措,賦予基層充分的自主裁量空間。這種“上穩下活”的設計,實現了統一性與多樣性的動態平衡。二是增強制度的納入能力。通過加強“三新”領域黨的建設,以組織覆蓋推動治理覆蓋,主動將新社會群體、新業態組織及相關新議題納入治理框架,促使制度體系在不斷吸納新元素的過程中持續自我更新,有效避免“制度鎖定”僵化困境。三是強化制度矩陣的耦合協同。《建議》提出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打破部門壁壘;依法治理確立規則基準與沖突解決機制;綜合治理強調運用多元工具組合,使各制度的安排相互配合;源頭治理要求制度設計具有前瞻性,將治理關口前移。這一制度矩陣的構建,旨在形成高度整合、協同高效的制度生態,筑牢社會有序運行的根基。
構筑結構韌性
激發協同秩序與多元活力
結構韌性強調多元主體的聯結方式與互動效能,是實現治理體系在協同中維持秩序、在多元中激發活力的基礎。《建議》著力提升治理結構的密度與彈性,推動剛性治理結構向韌性較強的網絡化協同結構轉型。一方面,增強主體連結密度,推動結構的網絡化。其主要路徑在于構建多元、通暢的互動節點與鏈接渠道。《建議》要求強化市民熱線、數字政務平臺等功能,確保民情民意的實時感知與上傳,驅動跨部門協調機制高效運轉,實現“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敏捷秩序。與此同時,“加強社會組織培育管理,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則是在治理網絡中培育和激活一個個充滿活力的“關鍵節點”。這些組織化、專業化的社會力量,能夠有效匯聚群體訴求、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并將分散的公眾參與轉化為有序、高效的協同力量。另一方面,注重提升治理結構的“彈性”。其關鍵措施在于將頂層的制度供給與基層的能動性創新有機結合。“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完善社會治理政策和法律法規體系”為基層提供了穩定的專業支撐和清晰的權責框架,是實現科學“授權”與“賦能”的基礎。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鄉村治理,完善社區治理”,則是對“彈性”空間的充分運用與生動詮釋,它鼓勵基層立足本地實際,開展差異化的治理創新。更為關鍵的是,與我國一貫重視的經驗總結與推廣制度相結合,局部成功經驗會及時吸納進宏觀治理框架,治理體系得以在“試錯—反饋—迭代”循環中持續優化,確保社會既井然有序又充滿生機。
增強技術韌性
賦能精準秩序與智慧活力
技術韌性,即運用“硬核科技”的算法理性與社會科學的“軟技術”,為中國特色治理之路提供精準的秩序和智慧的活力。在“硬科技”方面,《建議》中提到“推進網上網下協同治理”,網上治理要求著力構建智能決策中樞與敏銳感知前哨。依托“城市大腦”“一網統管”等數字基礎設施,推動治理決策從“經驗主導”轉向“數據驅動”,構建跨領域、全周期的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實現從事后補救向主動預見轉型,織密精準防控的社會安全網。在“軟技術”方面,《建議》中“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發揮市民公約、村規民約等作用”等要求,正是善用社會心理學、行為科學等工具的體現。通過情感投入、認同建構、激勵溝通等方法,可以將治理目標內化為民眾的自覺行動;同時,整合鄉規民約、家風家教等非正式治理資源,能夠利用其獨特的情感認同與社會信任,疏通正式治理體系難以打通的“最后一公里”。這種剛柔相濟的技術韌性,使社會既能保有技術理性的精準秩序,又兼具人文關懷的靈動活力。
綜上所述,“十五五”規劃建議中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方略,深刻體現了“韌性治理”的系統思維。制度韌性提供了穩固的框架與適應性的規則基礎;結構韌性構建了多元協同、上下聯動的網絡載體;技術韌性則供給了精準高效、剛柔相濟的方法工具。三者相互支撐、有機聯動,共同構成一個動態演進的現代治理生態。這不僅是為筑牢社會秩序的“基石”,更是為釋放全體人民創新創造的“活力空間”,最終指向一個安全、公正、包容和充滿活力的善治中國。
(作者系中共湛江市委黨校社會與生態文明教研室講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