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2點30分,我市一宗保險糾紛的雙方當事人準時出現在了霞山法院的聯調室內。在法院和保險行業協會、律師行業協會的主持調解下,雙方當事人簽署了調解協議。這是湛江市保險糾紛訴前聯調工作機制建立以來,首宗成功調解的交通事故案。
2013年5月17日,洪某駕駛一輛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在湖光路段超車時與王某駕駛的大型普通客車相撞,劉某、余某受傷,車輛損壞。經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霞山大隊認定,洪某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責任。劉某、王某、余某向霞山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被告洪某、大安汽車運輸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作出賠償。霞山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起訴材料后,積極引導原告方選擇保險行業協會訴前聯調工作室解決糾紛。從立案到糾紛解決,只用了15個工作日,解決了一拖再拖的賠償糾紛,受害方獲賠36288.25元。
原告代表律師表示:“案件進入訴前聯調機制,通過法院、保險協會、律師協會的合力,很效地解決了已經拖了一年多的糾紛,而且賠償額較高,我們也感到很信服。”
當前,隨著人們保險意識的提高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保險行業發展迅速,但與此同時,保險合同糾紛的發生也處于高位態勢,保險糾紛案件激增。對此,湛江中院主動適應新常態,積極聯合保險行業協會,搭建了訴前聯調工作機制,為整合社會調解資源、推動行業協會發揮協調優勢、便捷解決群眾糾紛提供了新平臺。
人民法院與保險行業協會共同組建保險糾紛聯調工作室。工作室設在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和保險行業協會分別派駐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簡單案件由保險行業協會調解員主持調解,疑難復雜案件由保險協會和法院共同派出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時,保險協會適當邀請律師協會派員參加,保證保險合同知識、法律適用知識、賠償標準計算方面內容更加全面、客觀、公正,取得案件當事人的信任。
只要當事人同意選擇訴前聯調解決糾紛,各類保險合同糾紛均可進入該機制。調解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既可以在聯調室進行,也可以選擇在涉案單位或現場進行,為案件當事人第一時間解決糾紛提供了方便。聯調工作室受理案件后,簡單案件在15日內結案,復雜案件在30日內結案。
法院設立保險糾紛綠色通道,對符合法定管轄的保險合同糾紛,法院工作人員先征求其意見,同意通過訴前聯調解決的,進行預先登記,并及時移送案件至聯調室。調解成功,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該司法確認不需要任何費用,并且具有強制執行力;調解不成功,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法院優先辦理立案手續。
湛江市保險糾紛訴前聯調工作機制在去年11月開始實行,目前已在霞山法院、赤坎法院、開發區法院、麻章法院、坡頭法院設立了5個試點。其中,霞山法院率先創新改革,將綜合業務水平較高的16名年輕干警充實到調解隊伍當中,建立調解法官輪值制度,采取每人輪值一周的方式,配合好該項工作的全面開展。下一步,將綜合分析試點法院工作數據、實效等情況,繼續完善工作機制并在全市各縣(市、區)全面鋪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