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為切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十五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湛江交警開展周末統一夜查行動,查到了不少“醉貓”。
近來天氣轉涼,湛江的夜市煙火、親友聚餐愈發熱鬧。推杯換盞間,不少人放松了交通安全的警惕,而近期湛江交警持續開展的周末統一夜查行動,以“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的姿態查獲多名“醉貓”,既為十五運期間道路安全筑牢防線,更向所有交通參與者敲響了不容僥幸的安全警鐘。
筆者早日刷視頻發現,不少網友都存在一個認知誤區——許多人覺得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酒后騎行“不算酒駕”“無傷大雅”,甚至將其當作酒后出行的“安全選擇”。但事實恰恰相反,電動自行車穩定性較弱、制動性能有限,而酒精會直接影響人的判斷力、反應速度和操作協調性,酒后騎行極易出現急剎失控、偏離路線、避讓不及時等情況,不僅可能導致駕駛人自己摔傷,更可能對路邊行人、過往車輛造成致命威脅。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同樣屬于交通違法行為,需承擔相應處罰,所謂“非機動車無責”的想法,本質上是對法律的無知,更是對生命的漠視。
除了電動自行車酒駕這一高頻誤區,還有不少認知誤區很值得警惕。有人借口“酒量大,喝一點不影響”,卻不知酒駕認定只看血液酒精含量,與酒量深淺無關;有人服用含酒精藥品、保健品后駕車,誤以為“沒喝酒就不算違規”,忽視了酒精對駕駛能力的實質性影響;還有人輕信“隔餐酒、隔夜酒沒事”“多喝水能稀釋酒精”,最終因檢測超標被查處。這些誤區的背后,其實都是僥幸心理在作怪。殊不知,道路安全沒有“差不多”“試一試”的余地,一次看似“輕微”的違規,都可能讓聚會的歡樂變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酒駕醉駕從來不是個人私事,而是關乎公共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電動自行車,酒后駕駛帶來的風險都是一樣的——它不僅會讓駕駛人面臨法律的制裁,更可能摧毀多個家庭的幸福。值得肯定的是,湛江交警在整治行動中,既堅持“逢疑必檢、逢違必糾”的嚴格執法,又通過社交平臺發布短視頻來勸“醉貓”別酒駕。筆者也刷到一個警方“空中喊話”不要酒駕的視頻,無人機飛到夜宵檔、人群集中區開展宣傳勸導,推動餐飲經營者主動擔責勸阻酒駕,形成了執法與教育并重的治理合力。
交通安全,容不得絲毫僥幸。黨員干部應帶頭示范,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鐵律;每一位交通參與者都要摒棄認知誤區,無論駕駛何種車輛,都堅守安全底線;餐飲經營者、親友同伴也要主動當好“安全監督員”,及時勸阻酒后駕車行為。唯有人人守規、各方盡責,才能讓城市道路更暢通,讓每一次出門都能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