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制定的關稅專門法律,關稅法和配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征稅管理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目前已實施滿月。新法實施以來,湛江海關通過舉辦宣講會、送政策上門等形式,詳細解讀新法實施前后變化,針對享惠潛力企業,專人開展享惠輔導,支持企業用足用好征管便利措施和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關稅法及《征稅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于已繳稅貨物被海關責令退運或者監督銷毀的情形,企業可以自繳稅后三年內就多繳納稅款向海關書面申請退還。湛江海關指導我們在新法實施后第一時間依法享受了退稅權利,幫助我們減輕了因貨物退運而承擔的成本壓力。”湛江虹寶水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劉立花高興地展示了退稅金額為9.5萬元的收入退還書。
此外,關稅法明確了關稅征收管理可以實施貨物放行與稅額確定相分離的模式,納稅人在報關單申報時,應按規定如實向海關申報稅額,海關有權在三年內確認應納稅額。為幫助企業合規申報,實現高效通關,湛江海關在前期對企宣貫的基礎上,組織業務骨干成立了攻堅小組,通過“線上+線下”不間斷服務,解決企業通關系統受阻、政策落實疑難等問題29項,保障了新法實施前后的平穩過渡。
湛江海關關稅處處長盧惠芳表示:“關稅法在海關關稅征管法制化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對于擴大制度型開放,實現高水平對外開放也具有重大意義。湛江海關將密切跟蹤關稅法實施后配套法規規章的出臺進程,進一步優化海關稅收服務,做好對企業宣講培訓,幫助企業積極應對法規新變化,支持企業利用關稅征納便利化政策減負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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