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市委宣傳部聯合市檢察院開展的“檢察官法治講壇”專項活動在南國熱帶花園迎來第四場講座。活動中,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深入淺出地解讀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發展歷程和有關法律法規,重點介紹了市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部門在守護綠水青山、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拓展公益保護范圍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據3月20日《湛江日報》)
檢察公益訴訟是指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提起公益訴訟,依照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享有相應的訴訟權利,履行相應的訴訟義務;人民檢察院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任務,是通過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支持適格主體依法行使公益訴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公益訴訟檢察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公益訴訟檢察制度從頂層設計到實踐落地,從局部試點到全面推開、蓬勃發展,辦案數量持續上升,辦案領域不斷拓展,辦案質效和規范化逐步加強,在公益保護體系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推動社會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優勢愈發顯現。
目前,包括湛江市,全國基層檢察院全部消滅立案空白和訴前程序辦案空白,實現了公益訴訟辦案的“全覆蓋”。這是檢察機關加強公益保護交出的一份成績單。但應當看到,對于新時代黨中央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而言,公益訴訟辦案“全覆蓋”只是階段性成效。各級檢察機關需要以理念變革引領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開拓創新,從而更好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保護公共利益。
總之,公益訴訟是公共利益的“守門員”。各級檢察機關要再接再厲,以人民為中心全面推進公益訴訟工作,持續加大公益訴訟辦案力度,聚焦問題提升辦案效果,以及要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更好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同時,也期待我市檢察機關將繼續扎實推進公益訴訟工作,為市民提供更加優質的檢察產品,推動湛江公益訴訟工作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