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有不少家庭使用瓶裝液化氣
但高層民用建筑不能使用

法律依據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 12.0.4規定:在高層建筑內不應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5.4.16規定:鑒于可燃氣體的火災危險性大和高層建筑運輸不便,運輸中也會導致危險因素增加,如用電梯運輸氣瓶,一旦可燃氣體漏入電梯井,容易發生爆炸等事故,故要求高層民用建筑內使用可燃氣體作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不準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1284.5規定: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內嚴禁設置液化石油氣用氣設備、管道和氣瓶。十層及十層以上住宅內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消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隨著經濟發展,高層建筑也如雨后春筍一般一棟棟拔地而起。在高層建筑的居民越來越多的同時,用氣問題也成為高層居民心中的牽掛。
為什么高層建筑禁用瓶裝液化氣?
1、液化氣的危險性高
液化石油氣是一種容易燃燒爆炸的可燃氣體,常壓下為氣態,經過降溫和加壓處理后成為液態,裝于受壓鋼瓶內。當容器、管道、閥門等設備破損造成液化石油氣泄漏時,將迅速氣化,遇明火燃燒爆炸,最高燃燒溫度可達1900℃。

2、高層建筑瓶裝液化氣運輸不便
用電梯運輸瓶裝液化氣,一旦液化氣泄漏進入電梯中,因為空氣不流通,很容易發生嚴重爆炸事故。

3、高層建筑火災撲救難度高
高層火災存在“煙囪效應”,容易形成強對流。發生火災后,煙氣通過樓梯間、管道井、玻璃幕墻縫隙等部位快速豎向蔓延,可將整個建筑物迅速引燃。同時高層建筑體量龐大、功能復雜、人員密集、危險源多。一旦發生火災,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存在較大難度,易造成嚴重傷亡。

高層火災的特點:
一是煙火蔓延途徑多,容易形成立體火災,
二是疏散困難、施救困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三是火災隱患多、概率大。高層建筑裙樓多為商場、餐飲、娛樂等商業功能區,主體建筑為住宅、辦公或賓館等,體量大,功能復雜,電氣設備繁多,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密度大,消防安全管理不嚴,極易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

相關案例①
2023年1月2日晚8時許,廣西柳州市一板式家具廠宿舍區發生一起因住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不當引發的樓房爆燃坍塌事故,致1人死亡,1人輕傷。

相關案例②
2022年5月24日晚,江蘇常州一居民樓發生爆炸6人被困,現場有房屋倒塌,附近商戶受損嚴重。事故造成1死5傷,經初步排查,系當事人使用瓶裝液化氣操作不當導致泄漏引發爆炸。
高層建筑、底商、裙樓的定義
高層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特別注意:整幢建筑都禁止使用瓶裝燃氣,包括底商和與高層建筑連體的裙樓。
底商
即高層建筑的一層、二層,一般為小區商業配套。

裙樓
從建筑外立面看,呈“凸”形,下面面積比標準層大的部分就像整個建筑的裙子,所以叫裙樓。又有叫“裙房”。一般有一至三層高,頂部有平臺,與主體住宅建筑連體。

為了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大燃氣用戶不要在高層建筑(含底商、裙樓)內使用瓶裝液化氣。
(來源:天然氣智庫Plus、廣東省燃氣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