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天龍山石窟一角。(資料圖) 李新鎖 攝
中新網太原4月19日電(記者李新鎖)從2500多年前晉陽古城綿延至今的城市文脈,撐起了山西太原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內涵。19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發布會上,《太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解讀,表明當地名城保護將有法可依。
從2500多年前的春秋晉陽古城,到明初“九邊重鎮”太原城,再到明清太原古縣城,太原的履歷撐起了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內涵。
19日,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文生介紹,《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
王文生說,2011年,太原被中國國務院評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近年來,受經濟發展和現代化進程影響,當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面臨諸多新課題。
《條例》明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包括:不可移動文物和地下文物保護區;歷史建筑、工業遺產、紅色文化遺址;山水格局和城址格局;非物質文化遺產等。
《條例》規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實行保護責任人制度。
針對城市化過程中的名城保護,《條例》明確,在城鄉建設中發現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物、構筑物等,施工單位應立即停止拆除、施工,并報告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及時向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文物主管部門報告。
此外,《條例》鼓勵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等合理利用、有序開放。比如,《條例》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在符合結構、消防等規范和保護的前提下,利用歷史建筑開設博物館、陳列館等。
太原市住建局三級調研員汪艷表示,太原將依托保護修繕后的文物和歷史建筑,設立更多“小而美”特色博物館、民眾“身邊博物館”,同時借助數字博物館推動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