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我是霞山區居民,現咨詢5.3米×1.8米與4.8米×1.6米的釣魚船是否需要上牌?如需上牌可前往哪里辦理?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回復。
霞山區人民政府:該居民反映的船舶情況模糊,經霞山區農業農村局對反映情況分析,國家和政府規定合法上牌船舶條件有2種類型:1、在冊漁船(即已辦有捕撈許可證、國籍證、產權證和船檢證);2、鄉鎮漁船(即無牌無證漁船)。一、根據上述類型辦證條件回復如下:1、在冊漁船上牌條件,優先考慮漁民,指標由省統一分配,目前暫無指標分配到本轄區;2、鄉鎮漁船上牌條件,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湛江市涉漁“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及《湛江市涉漁“三無”船舶處理意見》規定,上牌符合條件為:(1)、船總長≦12米,主機功率≦44.1千瓦;(2)、登記人必須為登記地農村常住戶籍人員;(3)、按戶籍登記,一戶只能登記一艘鄉鎮船舶,有在冊漁船的不得再登記為鄉鎮船舶;(4)、符合《湛江市鄉鎮船舶最低安全配備指導標準》;(5)、必須已在轄區2019年登記造冊的涉漁“三無”船舶名錄內的涉漁“三無”船舶,可作為“鄉鎮船舶”納入街道安全生產監管范圍,發放過渡期船牌和簽定《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證書》。過渡期為五年。二、上牌受理部門:屬地街道(村委)申請、審批,符合條件的鄉鎮漁船由街道上報資料到農業部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