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出于廉江市的交通路況實際,電動車是重要的出行工具。現在非湛江戶籍人員購買新的兩輪電動車去廉江市車管所卻不給上牌。想了解一下:1、不給非戶籍人員上牌的具體法律、法規、文件是什么?2、能否拿出一個符合廉江實際、便利群眾的解決方案?希望相關部門盡快答復處理。
湛江市12345廉江二級處理平臺:廉江市公安局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4號即《機動車登記工作規定》第十條規定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第八十九條:本規定所稱機動車所有人住所是指:如果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的,則住所是戶籍登記地或者其身份證明記載的住址。在戶籍地以外居住的內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或者居住登記證明記載的住址。所以,非湛江戶籍人員在湛江地區內的車管所辦理電動車摩托車上牌業務的,需辦理居住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