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經開區東山街道湛林路地稅局正對面二樓婚姻登記處搬遷至市區,導致原地居民婚姻登記不便,希望相關部門給市民一個合理的搬遷解釋。
湛江開發區管委會: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口和社會事務管理局已經收悉。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十一條:婚姻登記處應當有獨立的場所辦理婚姻登記,并設有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以及廣東省民政廳頒發的《廣東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2.9.1:婚姻登記機關應當設置在交通便利處 ,有獨立的場所辦理婚姻登記,內設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在同一窗口辦理的,應設置獨立登記室。由于東海島東山街道湛林路婚姻登記處原址的辦公場所面積只有12平方米,沒法設置候登區,且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實施,因此在湛江開發區管委會2022年第四次主任辦公會議上通過了區人口局關于經開區婚姻登記處搬遷至湛江經開區綠華路48號華都匯三樓新址辦公的請示。目前婚姻登記處面積550平方米,內設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市內有多條公交路線從附近經過,交通便利(如5路、10路、11路、12路、42路公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