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知他人實施網絡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吳川兩名男子仍然出售其銀行卡、U盾、電話卡給他人,獲取非法利益。4月20日,吳川市公安局根據線報,抓獲了這兩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犯罪嫌疑人。
據介紹,吳川市公安局民警于2021年7月在工作中發現一條線索,懷疑有人以出售銀行卡、手機卡的方式幫助他人實施網絡犯罪活動,該局迅速展開偵查,并抓獲了容某興、容某達、容某振等3名犯罪嫌疑人。隨著進一步深挖擴線,辦案民警發現容某金(男,34歲,吳川市覃巴鎮人)、招某達(男,33歲,吳川市覃巴鎮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立即對該二人進行布控。
4月20日下午,辦案民警在吳川市梅菉街道某美發中心將容某金抓獲,在吳川市覃巴鎮某村將招某達抓獲。經審訊,容某金、招某達對其實施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根據容某金供述,其在明知他人實施網絡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然出售其銀行卡、U盾、電話卡給他人,非法獲利人民幣2400元。根據招某達供述,其在明知他人實施網絡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然出售其銀行卡、U盾、電話卡給他人,非法獲利人民幣4200元。經查,容某金、招某達二人出售給他人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銀行卡流水分別為人民幣3300多萬元、人民幣3400多萬元。
目前,容某金、招某達二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犯罪,已被吳川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