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8月27日進駐廣東。進駐期間(2021年8月27日-9月27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20-83187732,專門郵政信箱:廣東省廣州市第A125信箱。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20: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信訪舉報。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信訪舉報問題,將按規定交由被督察地方處理。
1.受理編號:D2GD202109040094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開發區廣東新大禹環保有限公司承諾做好村里的排污系統,但是公司沒做排水設施,導致江南假日酒店的污水直排入農田,希望處理好村里的排污問題,公開施工圖紙。
行政區域:開發區 污染類型:生態、水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轉辦件中反映的污水是經開區東簡街道辦南坡南村沿東海大道村民自營及出租商鋪所排,商鋪主要是從事酒店、洗車、餐飲等行業,江南假日酒店為其中一家。村民自行建設了一條排污管道,用于排放商鋪產生的污水。排污口在東簡街道辦南坡南村南香美食店旁邊,排出的污水流入南坡南村名為“下溫坑”的面積約14畝的農田,部分農田被污水所浸。從青南村委會及個別村民中了解到,“下溫坑”從1994年起已陸續棄耕,2006年后基本荒棄。群眾反映中所指的江南假日酒店是2014年開業經營,只經營住宿,沒餐飲業。
東簡街道辦南坡南村常住人口約1100人,2020年8月由廣東新大禹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南坡南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PPP項目,并簽訂了《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海島)鎮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PPP項目采購-施工-試運行總承包合同》。根據合同條款規定,廣東新大禹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東海島部分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建設污水收集管網,其中包括南坡南村在內。由其負責建設一座采用SBR工藝,日處理量為100m3/d的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網,用于收集處理南坡南村生活污水,要求處理后出水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二級標準。截至2021年9月5日20時,已建好管網長度為4650米,生活污水收集覆蓋率可達到70%以上。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指引》(2020年2月)第2頁明確指出,農村污水是指農村居民生活活動所產生的污水,包括沖廁、洗滌、洗浴和廚房等排水。而南坡南村沿東海大道村民自營及出租商鋪主要從事酒店和大排檔餐飲等商業活動,所排廢水不屬于農村生活污水,故合同未將這些范圍污水納入南坡南村農村污水管網建設范圍。廣東新大禹環保有限公司按圖施工建設江南假日酒店等商業店鋪的排污系統不是其合同義務,也沒有向村民作任何承諾。截至2021年9月5日,南坡南村農村污水管網施工圖紙未向群眾公開。群眾反映“廣東新大禹環保有限公司承諾做好村里的排污系統,但是公司沒做排水設施的情況”不屬實。群眾反映的“江南假日酒店的污水直排入農田”情況屬實。
湛江經開區及時采取組織復耕復種、增建污水處理設施、公開施工圖紙等整改措施,同時開展工作回訪。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開展復耕復種。東簡街道辦在群眾投訴前已開始整治此問題,已于9月3日9時開始對“下溫坑”農田里的雜草進行清理。9月5日18時完成了清理工作,采取邊清理邊復種的方式開展,至9月6日17時14畝耕地全部種上番薯,完成復種。
二、增建污水處理設施。由經開區東簡街道辦于2021年9月6日17時安裝了一套玻璃鋼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并設立了一個沙井,并于2021年9月7日17時接通排水管并投入使用,接納了南坡南村沿東海大道村民自營及出租鋪面污水,處理后廢水達到《農業灌溉水質標準》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
三、公開施工圖紙。應群眾要求,廣東新大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6日19時在青南村委會的公開欄中張貼施工圖紙進行公示。
四、開展工作回訪。東簡街道辦于9月6日走訪了青南村委會主任吳富增、青南村黨總支副書記吳華海、南坡南村黨支部書記吳小彪、南坡南村村民吳友(離排污口最近的住戶)、江南假日酒店負責人,受訪群眾均對本事件的處理情況表示滿意。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堅持標本兼治。湛江經開區住建局于2021年9月6日開始測量東海大道東簡新路口至南坡南村西南路段現有排污管線現狀情況,計劃將南坡南村沿東海大道經營性商鋪統一納入東簡新路口片區的管網改造工程,并于2021年9月20日前拿出排污整治的初步方案,計劃于2021年9月25日完成項目可行性報告,并在2022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二、加強監管,舉一反三。東簡街道辦、湛江經開區住建局、農業局跟蹤做好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運行監管,確保設施正常運行,污水達標排放;同時加大轄區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和運行管理,確保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處理,全面提升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2.受理編號:X2GD202109040139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吳川市大江街道那貞村2家廢塑料企業(葉某兄弟)、吳川市大江街道良發村(大山江舊橋旁)的2家從事塑料編織袋破碎清洗,熱熔造粒的廢塑料企業,利用地理位置的優勢,將大量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在夜間偷排至袂花江。要求徹查!實名舉報相關職能部門從2016年至今充當上述4家企業的保護傘。
行政區域:吳川市 污染類型:水、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9月5日下午,吳川市組織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和大山江街道辦進行現場調查:
一、關于反映“吳川市大江街道那貞村2家廢塑企業(葉某兄弟)利用地理位置優勢,將大量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在夜間偷排入到袂花江”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的吳川市大山江街道那貞村葉某兄弟2家廢塑企業實為一家公司的2個廠區,兩廠區相鄰,中間間隔一條寬約5米的小路,該公司名稱為吳川潤基原料技術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大山江街道那貞工業小區。2019年6月以前,該公司經營廢塑料加工,被吳川市依法關閉后,廢塑料加工生產線已全部拆除,并轉型生產塑料制品,于2020年8月正式投產。該公司第一廠區占地面積約12000平方米,主要生產高性能復合材料,年產量6000噸;第二廠區占地面積10306.66平方米,主要生產納米增韌包裝材料,年產量4000噸。生產原料均由聚丙烯、聚乙烯、填充材料(納米級碳酸鈣)和色母組成;生產時,兩個廠區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廢氣和固體廢物,沒有廢水產生,生產用水為冷卻水,全部循環利用,不外排。兩個廠區均已配套廢氣處理設施,固體廢物(廢包裝材料和UV光解廢燈管)交由生產廠家負責更換和收集處理。該公司新建項目已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環評審批和環保設施驗收手續,并取得排污許可證?,F場檢查時,該公司兩個廠區均不生產,現場無工人作業,環境管理較為規范,廠區干凈整潔,工作人員沒有發現廠區生產廢水外排跡象。通過核查該公司用電記錄,該公司已于2021年6月初停工停產至今。
綜上,群眾反映“吳川市大江街道那貞村2家廢塑企業(葉某兄弟)利用地理位置優勢,將大量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在夜間偷排入到袂花江”的情況不屬實。
二、關于反映“吳川市大山江街道良發村(大山江舊橋旁)的兩家從事塑料編織袋破碎清洗,熱熔造粒廢塑企業利用地理位置優勢,將大量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在夜間偷排入到袂花江”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的大山江街道良發村兩家廢塑料加工企業為吳川市良發塑料有限公司和吳川市茂源塑料有限公司。2019年,吳川市開展廢塑料加工企業整治,對不符合用地規劃、污染防治等有關規定的廢塑料加工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其中關閉135家、符合要求予以保留9家、轉型轉產3家。吳川市良發塑料有限公司和吳川市茂源塑料有限公司均符合用地總體規劃、污染防治要求,并已辦理用地、營業執照、環保等相關審批手續,予以保留。
上述兩家公司位于吳川市大山江街道良發工業區,主要經營廢塑料加工生產塑料粒,兩家公司生產工藝流程均為:回收廢舊塑料(廢舊纖維袋)→分揀→破碎→清洗→加熱拉絲→擠粒→成品。該兩家公司產生的污染物是廢氣和廢水,均已配套建設廢氣、廢水治理設施,廢氣由集氣罩收集,經過噴淋+等離子凈化器+棉過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煙囪排放;廢水經收集到集水池→格柵井→調節池→(約80%回用)→混凝反應池(加藥)→豎流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觸氧化池→ 回流沉淀池→斜管沉淀池→砂濾池→清水池→排入大山江分洪河,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外運處理?,F場檢查時,該兩家公司均不生產,無廢氣、廢水排放,現場沒有發現廢水未經處理排入袂花江跡象。通過核查該兩家公司用電記錄,茂源公司已于2021年5月底停工停產至今;良發公司已于2021年6月初停工停產至今。群眾反映“吳川市大江街道良發村(大山江舊橋旁)的兩家從事塑料編織袋破碎清洗,熱熔造粒廢塑企業利用地理位置優勢,將大量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在夜間偷排入到袂花江”的情況不屬實。
三、關于反映“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在2016年至今充當4家企業保護傘”的問題。
經查,自2016年12月底吳川市開展廢塑料加工企業污染問題整治以來,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大山江街道辦依法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職責,不定期對吳川潤基原料技術有限公司(2個廠區)、吳川市良發塑料有限公司和吳川市茂源塑料有限公司開展監管巡查,嚴格要求企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依法提交排污許可執行報告,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吳川市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2019年6月底,依法對吳川潤基原料技術有限公司廢塑料加工項目實施關閉;2020年8月20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現場檢查發現吳川市良發塑料有限公司未在密閉的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對此發出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吳)環限改字〔2020〕7號],并立案處罰(罰款2萬元),該公司已繳交罰金并完成整改。因此,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不存在充當上述3家公司“保護傘”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在2016年至今充當4家企業保護傘”的情況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9月5日下午,吳川市組織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和大山江街道辦進行現場調查,均未發現吳川潤基原料技術有限公司、吳川市良發塑料有限公司和吳川市茂源塑料有限公司存在將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在夜間偷排到袂花江的跡象。吳川市已要求上述3家公司恢復生產時,必須依法依規生產經營,確保廢氣、廢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環境管理規范。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山江街道辦嚴格落實“駐村包企”網格化巡查監管機制,每周對上述三家公司定期巡查一次,隨時掌握實際情況。二是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加強日常監管,指導企業規范環境管理,對違反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依法嚴肅查處。三是舉一反三,2021年9月20日前對吳川市保留的其余7家廢塑料加工企業開展一次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超標排污行為,確保企業環境管理規范。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3.受理編號:D2GD202109040090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麻章區銀海路56號敏捷瓏玥臺小區旁邊的垃圾站存在散發惡臭的問題、噪音問題,氣味影響小區地下車庫,清洗垃圾車產生的污水直排下水道后,8月31日,麻章區政府相關部門對信訪案件調查之前,派人對該小區的垃圾站進行清理。9月1日,該小區地下車庫又有臭味,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前來查勘,態度很差,對投訴者很不友好。城管局只更換了新的垃圾處理機器,沒有采取除臭措施。投訴者對處理結果不滿意,認為是表面功夫。希望垃圾站搬遷。
行政區域:麻章區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存在問題的垃圾站為麻章區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位于銀海路60號,占地面積約140平方米,處于敏捷瓏玥臺小區東北角,緊貼小區圍墻。敏捷瓏玥臺小區用地原為福民西農貿市場,2009年原湛江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在福民西農貿市場西北角建設了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作為該片區的市政公共基礎設施,服務半徑為0.8公里,輻射周邊的社區、學校、城中村等,為該片區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發揮著重要作用。2012年福民西農貿市場關閉停業,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始終正常運行,承擔該片區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工作。2016年敏捷房地產公司競拍得到該地塊,用于開發建設敏捷瓏玥臺住宅小區。在小區規劃期間,原湛江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要求保留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或在新建小區中配套建設處理能力相應的垃圾中轉站。為此,敏捷公司按照《湛江市城市規劃局關于下達麻章區福民西路北側銀海路東側用地規劃條件的批復》(湛城規(建管)〔2016〕348號)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要求,將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重新規劃于敏捷瓏玥臺小區東北角,與住宅小區同步建設,于2020年建成。
該生活垃圾中轉站設計轉運能力為40噸/天,屬于小型V類轉運站,與小區最近建筑間隔為18米,符合《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CJJ/T47-2016)“與相鄰建筑間隔大于等于8米”的要求。根據《生活垃圾轉運站工程項目建設標準(CJJ117-2009)》的規范,中、小型轉運站的滲瀝液及污水宜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集中處理。該垃圾中轉站滲瀝液集中收集在新的中聯重科的整體式垃圾壓縮機內運至湛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沒有外排;中轉站門前的清洗污水排入中轉站門前銀海路的市政管網;中轉站場內的清洗污水經專用管道排入民樂西街市政管網。群眾反映的“清洗垃圾車產生的污水直排下水道”情況屬實。該垃圾中轉站污水排放符合《生活垃圾轉運站工程項目建設標準(CJJ117-2009)》規范。
9月1日,麻章區城綜局會同麻章區環衛處、市生態環境局麻章分局、麻章鎮政府到現場核查整改情況,并與群眾溝通解釋,在現場由于個別同志習慣語速較快、語調較高,引起了群眾的誤會。群眾反映的“城管副局長等領導前來查勘,態度很差,對投訴者很不友好”情況部分屬實。
該垃圾中轉站更換了新式中聯重科的整體式垃圾壓縮機,配備了高壓清洗槍、消殺噴霧系統等污染防治設施,配套的運輸車輛有良好的整體密封性能。群眾反映的“城管局只更換了新的垃圾處理機器,沒有采取除臭措施”情況不屬實。
8月3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4批85號轉辦件反映該中轉站存在“作業過程產生的噪音、惡臭擾民”的問題后,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區委書記多次批示,區長主動帶隊檢查,區分管常委多次現場指導整改工作和召開工作推進會研究部署,并立行立改,采取優化作業時間,更換作業設備,強化消殺清洗除臭,拆除垃圾收集車倒車雷達,規范操作垃圾壓縮機,防止滲瀝液流出,控制噪聲產生等措施?,F場檢查發現該生活垃圾中轉站附近臭味明顯減少,噪音也得到了遏制。群眾反映的“認為是表面功夫”情況不屬實。
敏捷房地產公司在銷售瓏玥臺住宅小區時已有銷售提示,明確告知該住宅小區設有生活垃圾中轉站,并經買受人簽名確認。該生活垃圾中轉站于2020年建成后移交給湛江市麻章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管理,作為市政公共基礎設施投入使用,承擔敏捷瓏玥臺小區及周邊片區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功能。目前,麻章區建成區范圍內僅有3座垃圾中轉站,數量較少,且該片區涉及居民較多,需要配套1座中轉站,才能滿足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的作業要求。群眾反映的“希望垃圾站搬遷”,目前暫無搬遷計劃。群眾訴求最終目的是搬遷該垃圾中轉站,因此進行了第三次投訴。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5日麻章區委書記批示,要求用心、用情、用功對待群眾投訴問題,切忌態度生冷、簡單粗暴工作方法。區長也多次要求認真做好群眾工作。區分管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
二、9月3日投入使用新的中聯重科的整體式垃圾壓縮機,嚴禁垃圾滲瀝液流出到場內。垃圾做到日產日清,避免垃圾過夜產生臭味。繼續加強消臭力度,利用84消毒液、生態制劑等消臭消毒藥水,加大噴淋頻率及范圍,利用高壓水槍沖洗下水道,力爭垃圾和污水不積存、不留臭。規范垃圾轉運作業方式,有序進場倒運垃圾,做到快速倒卸、迅速離場,避免扎堆集中產生臭氣和噪音。
三、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群眾諒解。9月5日,麻章區深入現場進行再調查、再處理,與群眾進一步溝通交流,秉承為民辦實事的工作態度,耐心做實做細群眾思想工作,爭取周邊群眾的諒解。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建鋼架鐵棚密封作業場所。考慮現場風向問題,計劃9月20日前在中轉站門前空地加建鐵架構筑物,確保轉運作業在室內完成,避免作業期間臭味隨風擴散,也可以起到隔音作用。
二是跟蹤整改效果。早、中、晚全天候安排人員值守記錄跟蹤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落實整改措施情況,加快相關整改工作,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三是在鋼架鐵棚建成后,9月25日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對該中轉站產生的臭氣進行檢測,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四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為周邊群眾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4.受理編號:X2GD20210904011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2021年5月-6月,湛江市坡頭區中海油能源發展公司下屬工程技術公司湛江化學公司,租賃中海油服612拖輪,在湛江坡頭南油碼頭實施清倉作業(碼頭現場有視頻監控)。其船體累計倉容將近1000方,項目負責人王某、現場人員林某牽頭委托深圳南星海洋工程公司簽訂清倉及污水處理,并簽訂委托合同。由于其原艙體殘留大量鉆井用油基泥漿,為了清洗干凈用于其他項目,使用了大量的有機溶劑(HW06?;罚┻M行清洗,最終產生了混合含有油基泥漿及?;酚袡C溶劑的污水(HW08)約100-200噸及清洗所用的吸油氈等危險固體廢棄物,清洗所用的一些吸油氈、抹布等危險廢棄固體隨意處理。在后續處理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危廢臺賬建立、處理預案、申報、五聯單申請及合規處理、轉移。在項目負責人的授意下,采取了私下處理危廢的辦法,不排除涉及轉運至其他城市。
行政區域:坡頭區 污染類型:土壤
調查核實情況:
一、案件研究及現場檢查情況
2021年9月5日下午,市生態環境局坡頭分局聯合南調街道辦、坡頭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召集中海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油田化學分公司南海西部技術服務中心、中海油田服務有限公司船舶事業部湛江作業公司和中海油相關公司召開案件調查會議。
2021年9月5日下午,坡頭區分管領導及市生態環境局坡頭分局領導和執法人員、南調街道辦領導前往南油碼頭進行現場查看,海洋石油612船未在碼頭停泊(已離港)。因開展清艙作業時間已于2021年6月2日結束,現場未見清艙作業留下的痕跡及污染物殘留。9月7日上午,經現場查看錄像,發現7月3日前的現場作業視頻已全部覆蓋(業主稱是視頻容量問題),海洋石油612船清洗現場錄像無法調看。
2021年9月6日,市生態環境局坡頭分局分別對深圳市南星海洋工程服務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油田化學分公司南海西部技術服務中心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并做筆錄。
2021年9月6日,中海油服船舶事業部湛江作業公司、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惠州分公司分別就船舶清艙污染物的處理問題向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坡頭分局提交了情況說明。
二、開展清艙作業的緣由
經查,2021年5月11日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惠州分公司(以下簡稱惠州分公司)與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簡稱海南分公司)簽訂了乙二醇供應合同,數量為1650噸,并向船主單位中海油田服務有限公司船舶事業部湛江作業公司(以下簡稱油服作業公司)租賃海洋石油612船運輸乙二醇。由于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油田化學分公司南海西部技術服務中心(投訴人所稱的湛江化學公司,以下簡稱油化中心)與惠州分公司同屬于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油田化學分公司,負責南海西部片區業務的實施,因此,此次洗艙作業由油化中心現場監督。
2021年4月13日至5月2日,船主單位油服作業公司所屬海洋石油612船進行了廠修。為保證船舶在廠修期間上船臺坐墩正常,對所有艙室進行了清理,廠修后一直在南油碼頭待命至5月12日。根據市生態環境局坡頭分局對南油各單位危險廢物的日常監管工作,海上平臺產生的油基泥漿均用鐵制轉運箱存儲轉運。
三、深圳市南星海洋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清艙作業情況
由于海南分公司需要潔凈度達到NAS8級(美國國家航空航天標準《清潔度要求》)的乙二醇,惠州分公司通過招投標確定深圳市南星海洋工程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星公司)對該船相應艙室進行深度清洗,該船共設6個多功能艙室,總艙容739.6立方米。南星公司取得了《工業清洗企業資質證書》,具備洗艙資質,惠州分公司與南星公司于2021年5月2日簽訂了《陵水乙二醇運輸船洗艙作業服務合同》,約定洗艙作業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乙二醇運輸前的洗艙作業,第二階段為完成乙二醇運輸后的洗艙作業。經調查,因湛江海事部門要求離港作業,第一階段洗艙作業地點選在湛江外港錨地,自5月12日開始至5月19日結束,共清洗了6個艙室(1左&右、2左&右、3左&右),清洗方式為循環過濾沖洗,清洗過程中使用了水和10桶甲板清洗劑(油污凈-801A,每桶25Kg,見附件11),共產生約8噸含油廢水,臨時存放在海洋石油612船的3右艙內。第二階段洗艙作業自5月31日開始至6月2日結束,作業地點在南油碼頭,南星公司先利用第一階段清洗廢水對各艙室進行首次沖洗,再用清水沖洗各艙室。兩個階段共產生約10噸含油廢水。由于各艙室比較清潔,第一、二階段清洗過程均未使用吸油氈,僅使用了少量抹布,用來吸取艙室死角的殘余水,抹布未隨便丟棄,干燥后循環使用。
四、含油廢水申報手續辦理及轉運情況
2021年6月1日,南星公司與廣東晉豐港口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晉豐公司,該公司地址:茂名市新福五路11號大院3、5號首層29號房)之間簽訂了《HYSY-612船舶污油水接駁合同》(見附件10),晉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船舶污染物清運和接收”服務(見附件5),并在茂名市交通運輸局就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殘油、洗艙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進行了備案(見附件6)。2021年6月2日,晉豐公司在中國海事綜合服務平臺向湛江海事局霞海辦事處提交了海事危防業務相關信息(見附件7),詳細填報了接收單位、擬接收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接收地點、運輸車輛等信息,向海洋石油612船開具“船舶污染物接收聯單(編號:JF0000916)”(見附件8),并于當日由桂NC9378桂NT799掛運輸車將洗艙作業產生的含油廢水從南油碼頭運至廣東晉豐港口服務有限公司(茂名市)。期間,我區沒有接到反映南油碼頭污染問題的投訴。由于船舶洗艙已三個月,無法找到南油碼頭受到污染的證據。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海洋石油612船的洗艙含油廢水、抹布、吸油氈私下處理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南星公司在對海洋石油612船洗艙作業所產生的約10噸洗艙含油廢水,已由該公司交給有資質的晉豐公司接收運輸,且晉豐公司也向湛江海事局霞海辦事處進行了申報備案。洗艙、轉運整個過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未發現違法違規情況。
下一步,坡頭區將采取下列措施對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監管:一是加大環境保護方面政策宣傳教育,牢固樹立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保護環境主體責任意識;二是督促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做好綠色生產,安全生產;三是加強對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監管,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處罰一起。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5.受理編號:D2GD202109040071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反映麻章區城邦花園附近有太和工業區和后彎工業區,居民晚上不定時聞到很臭的化學氣味,疑似是石棉泡沫廠、塑料泡沫廠兩家企業的廢氣排放。
行政區域:麻章區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城邦花園位于湛江市麻章區金康西路21號,其邊界與麻章區太和工業小區邊界最近距離約910米,與麻章區后灣工業園區邊界最近距離約620米。經排查太和工業小區、后灣工業園區和城邦花園周圍的工業企業,與群眾反映“疑似是石棉泡沫廠、塑料泡沫廠兩家企業的廢氣排放”相符的主要有2家企業,1家是緊靠城邦花園西北側圍墻的湛江市麻章區益源海綿泡沫廠,1家是位于后灣工業園區的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9月5日晚上7點至8點,麻章區組織執法人員對這2家企業進行巡查,未發現企業晚上生產。9月6日,麻章區再次組織執法人員分別前往這2家企業進行突擊檢查,具體檢查情況如下。
一、湛江市麻章區益源海綿泡沫廠位于湛江市麻章區金康西路合流路口,東南面為碧桂園城邦花園,緊靠城邦花園圍墻,不屬于太和工業小區或者后灣工業園區范圍內。該廠原名為湛江市赤坎振源海棉廠,2016年12月8日,該廠變更名稱為湛江市麻章區益源海綿泡沫廠,辦理了環評、驗收、排污登記等環保手續,產品主要為泡沫板,其工藝流程為:聚苯乙烯(原料)→蒸汽發泡→擠壓成型→切割→成品,配套建設有1臺4蒸噸燃生物質鍋爐(型號:DZG4-1.25-AM),主要廢氣是鍋爐廢氣,經布袋除塵進行處理后通過煙囪高空排放?,F場檢查時,該廠不生產,鍋爐也沒有運行,執法人員手觸摸鍋爐壁,沒有余熱,也沒有在該廠廠界內聞到臭味。根據麻章供電局提供的該廠每日用電量數據,可以判斷8月31日至9月5日,該廠不生產。
二、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麻章區麻東大道(東),北面是政通西路,與城邦花園邊界最近距離約620米,屬于后灣工業園區范圍內。該公司辦理了環評、驗收、排污登記等環保手續,產品主要是泡沫箱、泡沫板,其工藝流程為:聚苯乙烯(原料)→蒸汽發泡→擠壓成型→切割→成品,配套建設有1臺8蒸噸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型號:SZL8-1.27-BMF),主要廢氣是鍋爐廢氣,經布袋除塵進行處理后通過煙囪高空排放?,F場檢查時,該公司不生產,鍋爐停機,也沒有工人在現場工作,執法人員手觸摸鍋爐壁,沒有余熱,也沒有在該公司廠界內聞到臭味。根據麻章供電局提供的該公司每日用電量數據,可以判斷9月2日至9月5日,該廠不生產。
9月7日晚上8點,麻章區再次組織執法人員對湛江市麻章區益源海綿泡沫廠和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開展突擊檢查,其中湛江市麻章區益源海綿泡沫廠不生產,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正在生產。監測人員對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鍋爐廢氣進行了采樣監測,根據9月9日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其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廢氣中氮氧化物濃度(178毫克/立方米)超過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9)規定的氮氧化物濃度(150毫克/立方米)。
為進一步排查污染源,9月8日,麻章區組織工作人員到城邦花園小區內就案件反映的臭味問題開展群眾意見調查,共向16人征詢意見,其中14人表示晚上沒有聞到臭味,2人表示晚上會聞到飼料味。
綜上,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對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鍋爐廢氣超標排放行為,市生態環境局麻章分局責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麻章分局于9月10日對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作出《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麻)環限改字〔2021〕8號),責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于當日,對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涉嫌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立案調查。
二、麻章區已督促湛江市麻章區益源海綿泡沫廠落實好各項污染治理設施,同時深入城邦花園小區對居民開展了群眾意見調查。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對湛江市麻章區益源海綿泡沫廠和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的巡查監管力度,并依法依規對湛江吉祥泡沫塑料有限公司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二、針對群眾反映“很臭的化學氣味味道”,舉一反三繼續加大夜晚排查力度,及時監測重點企業排放情況。如發現存在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深入群眾溝通交流,傾聽群眾意見,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6.受理編號:X2GD202109040110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投訴湛江市坡頭區乾塘鎮三合窩漁港陳某非法抽海沙,填埋紅樹林林地,倒賣10多萬立方米海沙。陳某非法圍填海1600多畝作為私人領地,圍起來養山羊,做牧場。
行政區域:坡頭區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三合窩漁港項目位于湛江市坡頭區乾塘鎮三合窩,該項目2011年10月獲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坡頭區三合窩漁港一期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湛發改農〔2011〕302號)的立項批復,概算總投資2593萬元,由坡頭區碧海生態漁業合作社施工建設,建設內容包括對原有漁港港池進行清淤、建設碼頭和圍堰。三合窩漁港項目在未取得海域許可的情況下于2012年開始建設,原坡頭區海洋執法機構于2012年對該合作社未經批準涉嫌違法用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其擅自占用海域112.211公頃(其中:填海面積34.1437公頃;蓄水面積78.0673公頃)。
一、關于“乾塘鎮三合窩漁港陳某非法抽海沙,倒賣10多萬立方米海沙”的問題
經查,2012年坡頭區碧海生態漁業專業合作社在未辦理用海手續未經批準清淤的情況下開始對三合窩舊漁港進行清淤疏浚,產生海沙逾10萬立方米(坡頭區碧海生態漁業專業合作社非法抽取海沙的行為已于2015年后停止)。該合作社把清淤產生的大部分海沙用于建設新的漁港圍堰,其余部分海沙堆放在漁港圍堰的東北方至今。坡頭區碧海生態漁業專業合作社非法抽取海沙的行為已于2015年后停止。目前,坡頭區已用鐵絲網對堆放在新建漁港圍堰東北方的海沙進行圍蔽,在海沙堆上種植了木麻黃樹苗固沙,并安裝電子監控設備,防止堆放的海沙被盜和流失,后將依法進行處置。
綜上,群眾信訪反映“乾塘鎮三合窩漁港陳某非法抽海沙”的情況屬實, “倒賣10多萬立方米海沙”的情況不屬實。對陳某非法抽沙問題,坡頭區海洋綜合執法部門已按照司法程序對坡頭區碧海生態漁業專業合作未經批準涉嫌違法用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擬對存放在新建漁港圍堰的東北方的海沙作為國有礦產資源進行處理。
二、關于“填埋紅樹林林地”的問題
經查,2012至2014年坡頭區碧海生態漁業專業合作社在建設新的漁港和圍堰的過程中,發生了填埋部分紅樹林林地的行為。由于建設圍堰引發海水交換不通暢,導致圍堰內部分紅樹林枯死,面積約48畝。
針對紅樹林填埋問題,一方面,坡頭區予以制止,2015年后破壞紅樹林行為已經終止。湛江國家級紅樹林保護區管理局于2018年對該破壞紅樹林的行為進行了處罰,金額808802元。2018年,坡頭區組織乾塘鎮和原坡頭區海洋、林業、城管執法、國土資源等單位聯合開展三合窩漁港整治大行動,拆除三合窩漁港水閘閘板,保持灘涂水系自然流通及自由納潮。另一方面,抓緊恢復生態。2017年6月,經征求相關部門及專家意見后,坡頭區在被破壞的紅樹林區域及附近復綠補種紅樹林4.7公頃,對可能影響紅樹林生長的雜物、枯枝進行清理,并由湛江國家級紅樹林保護區管理局與造林公司簽訂包種包活的承包造林協議,紅樹林成活率提達到89%,同時,在圍堰堤壩上種植木麻黃樹苗4萬多株。2017年12月和2018年2月,湛江國家級紅樹林保護區管理局組織有關專家分別兩次對被填埋的乾塘三合窩保護小區濕地生態修復情況進行了評估,專家意見均認為復綠和防風固沙效果良好,基本形成一個新的生態系統,比原有裸灘增強了抵御海浪沖刷能力,生態效益明顯優于原裸灘涂,建議保持目前復綠現狀。2021年5月,坡頭區在原有基礎上,在三合窩漁港圍堰的東北方海沙堆放點及其他裸灘位置再種植木麻黃1萬株。從現場調查情況看,未發現新的生態環境破壞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關于填埋紅樹林林地”的情況部分屬實。坡頭區乾塘鎮建立紅樹林保護區管護和巡查長效機制,安排專人定期對紅樹林進行巡查,加強對已復綠的紅樹林和木麻黃的撫育,確保成活率和有效生長,鞏固整治成果。
三、關于“陳某非法圍填海1600多畝作為私人領地,圍起來養山羊,做牧場”的問題
經查,事項反映的問題區域主要在坡頭區碧海生態漁業專業合作社擅自占用的被坡頭區海洋綜合執法部門立案查處的海域范圍(面積112.211公頃,約1600多畝,其中,填海成陸面積約34.1437公頃(已建成漁港圍堰堤壩),蓄水面積78.0673公頃(現狀為圍堰內的水面))。目前,有3戶附近的水產養殖戶(坡頭區坡頭鎮塘尾村村民)利用漁港圍堰堤壩上生長出來的雜草散養山羊,養殖山羊為移動采食方式,沒有長時間停留于漁港圍堰堤壩上,約90只。同時,坡頭區已對漁港圍堰出入口處的鐵門進行了拆除,群眾可以隨時自由進出。
綜上,群眾反映“填海1600多畝作為私人領地和牧場進行圍蔽養殖”的情況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嚴格執法查處。坡頭區海洋綜合執法部門已按照司法程序對坡頭區碧海生態漁業專業合作未經批準涉嫌違法用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擬對存放在新建漁港圍堰的東北方的海沙作為國有礦產資源進行處理;目前,已在沙堆表面種植木麻黃樹苗,樹苗長勢良好,起到了有效的防風固沙作用。
二、建立長效保護機制。坡頭區乾塘鎮建立紅樹林保護區管護和巡查長效機制,成立三合窩紅樹林管理區巡查小組,安排專人定期對紅樹林進行巡查,加強對已復綠的紅樹林和木麻黃的撫育,確保成活率和有效生長,鞏固整治成果。
三、全面整治非法填海。坡頭區已將三合窩漁港非法填海區域納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機制進行處置,參照2019年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圖斑,三合窩漁港區域的非法填海區域已基本全部納入圖斑范圍,共涉及8個圖斑,面積45.1166公頃。該8個圖斑與乾塘高嶺村旁的1個圖斑屬于湛江市坡頭東片區填海區域,該區域的圍填海生態評估和生態保護修復方案已編制完成和通過專家評審,2019年11月,坡頭區將《坡頭區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報送至市自然資源局,2019年12月,市自然資源局將《湛江市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報送至省自然資源廳,2020年2月,省自然資源廳將廣東省《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報送至自然資源部,目前,待自然資源部備案審查通過后實施。針對三合窩漁港非法圍海建設圍堰的問題,坡頭區委托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所,就科學拆除圍堰進行評估論證。2021年3月29日,該所出具《乾塘鎮三合窩漁港圍堰拆除方案數模試驗研究報告(初步成果)》,指出“從維持乾塘鎮三合窩漁港正常使用功能、北馬圍泄洪閘安全、防臺風暴潮等自然災害角度,保留漁港‘西圍堰’是十分必要的。根據國際航運協會規程規定,人工圍堤內水體交換率4天需達到交換63%的要求,若要滿足這一標準,則乾塘鎮三合窩漁港圍堰拆除寬度應不小于200米。根據數模試驗結果,建議在南圍堰中間位置拆除寬度200米-300米,形成潮汐過流通道。”針對評估論證結果,坡頭區制定了《關于拆除三合窩漁港圍堰實施方案》,并征求了市及區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水務、漁政部門和湛江國家級紅樹林保護區管理局意見。在保留圍堰西面堤壩的基礎上,2021年6月已經在南面堤壩打開1個長300米的缺口,讓海水自然流通,正常潮汐。打開圍堰缺口后,為防止潮水及風浪的浸蝕,在圍堰缺口處鋪設土工布再用砂肋固定進行護面,防止沙土沖積堵塞南三河道及三合窩漁港。
四、坡頭區與山羊養殖戶進行協商,要求其選擇合適地點對山羊進行圈養。目前已協商1戶養殖戶對約50只羊進行圈養,余下的山羊已遷離該處。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坡頭區海洋綜合執法部門正加快對坡頭區碧海生態漁業專業合作社未經批準涉嫌違法用海案件的辦理,預計10月25日廣州海事法院將作出一審判決結果,后將依據法院判決結果進行處罰。二、在坡頭東片區圍填海生態評估和生態保護修復方案獲得自然資源部備案批準后科學進行生態修復。三、加強海域巡查,防止違法用海行為的再次發生。四、生態環保部門與自然資源部門和乾塘鎮政府,進一步做好該區域紅樹林的撫育和管理工作,保護好周邊生態環境。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7.受理編號:X2GD202109040103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湛江市赤坎區奧園濱海尚居小區新建一處垃圾中轉站,產生的臭味影響小區居民,該中轉站未見有滲瀝液處理設施和環保相關設施,具有極大的污染隱患。
行政區域:赤坎區 污染類型:土壤
調查核實情況:
收到交辦案件后,赤坎區當天即協調湛江市城綜局,組織赤坎環衛處和建設方等相關單位,帶隊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經查,群眾投訴的垃圾中轉站位于奧園·濱海尚居小區南面,建設規模總面積約300平方米,為《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2018)中的小型V類生活垃圾轉運站(日處理壓縮垃圾量50噸以下)。該垃圾中轉站于2020年12月開工,建設單位為湛江市東昇環保生物柴油科技有限公司?,F場檢查時,該垃圾中轉站未見施工,垃圾中轉站的主體建筑已建好,尚未安裝垃圾壓縮設備,配套的沉沙池已建好,滲瀝液池、隔油池尚未建成,現場測量垃圾中轉站距離住宅區76米。據建設方反映,工程因業主投訴已于2021年6月2日起停工至今。該垃圾中轉站是根據《湛江市自然資源局關于下達湛江市赤坎區白云路3號40423.21平方米用地規劃條件的批復》(湛自然資(規劃)函〔2019〕598號)要求配置建設的環衛設施,納入奧園·濱海尚居統一報建,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按照《生活垃圾轉運站工程項目建設標準》(CJJ117-2009)第四十五條中“中、小型轉運站的滲瀝液及污水宜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集中處理”的規定,原本該中轉站無需建設滲瀝液池,但為了更好解決污水排放問題,該中轉站在設計方案中已有滲瀝液池、隔油池、沉沙池,也在中轉站周邊設置了綠化隔離帶,最窄處寬度已達17m,符合《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CJJT47-2016)第3.0.5中的“6小型轉運站設置綠化隔離帶寬度不宜小于3m”的要求。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不屬實的部分為:“湛江市赤坎區奧園·濱海尚居小區新建一處垃圾中轉站產生的臭味影響小區居民”,該垃圾中轉站目前正處于建設期,尚未投入使用,不存在“垃圾中轉站產生的臭味影響小區居民”問題。屬實部分為:“該中轉站未見有滲瀝液處理設施和環保相關設施”問題,該垃圾中轉站的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已部分建成,按照工程施工要求,配套的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將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赤坎區要求建設單位嚴格執行相關標準,依法依規做好垃圾中轉站建設工作;中轉站投入使用后,管理方要安排人員對垃圾中轉站進行運維管理,避免臭味擾民。同時,加強溝通協調,耐心細致做好群眾解釋工作。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5日,赤坎區協調湛江市城綜局、赤坎環衛處到現場進行督導工作,現場與垃圾中轉站建設方湛江市東昇環保生物柴油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溝通,要求建設方要嚴格執行相關標準,依法依規做好垃圾中轉站的建設工作。中轉站投入使用后,管理方要安排人員對垃圾中轉站進行運維管理,避免臭味擾民,更好地為群眾服務。
二、9月8日下午,赤坎區北橋街道牽頭組織赤坎區委政法委、赤坎環衛處、奧園·濱海尚居小區業主代表召開關于垃圾中轉站建設問題協調會,業主代表主要提出三個問題:一是垃圾中轉站出入口設在白云路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白云路為兩車道,路面較窄,環衛作業車輛與小區業主車輛共用同一道路不妥;二是垃圾中轉站門口朝向小區大門,影響小區景觀,擔心中轉站的臭味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三是要求拆除垃圾中轉站。根據業主代表提出的問題,會上相關職能部門作出以下的解釋:該垃圾中轉站的建設是根據《湛江市自然資源局關于下達湛江市赤坎區白云路3號40423.21平方米用地規劃條件的批復》(湛自然資(規劃)函〔2019〕598號)的要求由湛江市東昇環保生物柴油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建設,垃圾中轉站出入口設在白云路是根據市政道路規劃技術規定進行設置的,業主代表提出調整垃圾中轉站出入口位置以及門口朝向的要求,將由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結合實際研究可行的方案。中轉站投入使用后,環衛管理部門將安排人員對垃圾中轉站進行運維管理,避免臭味擾民。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8.受理編號:X2GD20210904008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投訴湛江市徐聞縣天潤清華園的大型超市中央空調安裝在兩幢30層樓房下方停車場,空調運行時致使樓體產生強大震鳴噪音,嚴重污染了224戶居住環境。投訴數月,均未能解決處理。
行政區域:徐聞縣 污染類型: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舉報的廣匯超市營業執照名稱為徐聞縣新廣匯百貨有限公司,該公司2017年11月租賃徐聞縣徐城街道東方四路天潤匯商業合體三期負一層經營超市。該公司位于負一層已建成一間空調冷卻系統設備房,位于負二層已建成一間商業制冷機房。1、關于負一層空調冷卻系統設備房規劃建設情況。已建成使用的排風機房面積約55平方米,安裝1臺冷卻系統設備,位于負一層,在11幢住宅樓正下方。該區域在當時報建施工圖上沒有明確為設備用房用途,屬于違法建設行為。2、關于負二層商業制冷機房規劃建設情況。已建成使用的空調制冷機房面積約226平方米,安裝制冷設備5臺,位于負二層,在10幢與11幢樓主體建筑之間,在施工圖上標明為商業制冷機房,是專門配套給小區商業超市使用的,該位置不屬于人防區。商業制冷機房按照水電設計圖紙施工,機房內設置并安裝了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系統、建筑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滿足建筑消防技術的要求。
一、關于“投訴湛江市徐聞縣天潤清華園的大型超市中央空調安裝在兩幢30層樓房下方停車場,空調運行時致使樓體產生強大震鳴噪音,嚴重污染了224戶居住環境”的問題。
2021年9月9日已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位于11棟204房住戶曹女士臥室、11棟404住戶陳女士臥室的低頻噪聲和振動進行檢測,預計9月11日前出具檢測報告。檢查時,在靠近負一層的空調冷卻系統設備房時感受到有輕微振動和噪聲;在靠近位于負二層的商業制冷機房時感受到明顯振動和輕微噪聲。群眾反映“空調運行時致使樓體產生強大震鳴噪音”的問題部分屬實。徐聞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要求該公司主動采取降噪降振措施對負二層商業制冷機房進行整改,小區低層業主代表同意給與該公司1個月整改期限。
二、關于“投訴數月,均未能解決處理”的問題。
經查,今年以來群眾通過廣東省一體化信訪信息系統平臺和來電來訪反映同一個問題。2021年6月10日徐聞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局委托徐聞縣環境保護監測站對位于四樓信訪人臥室內和窗外的噪聲進行檢測,其晝間噪聲值未超過《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中的2類標準。已要求該公司主動采取措施進行降噪。自群眾投訴以來,該公司已對空調設備加裝基礎減震膠,已對空調設備機房墻面、地面洞口進行封堵,已對空調風管、機房部分墻面等加裝吸音棉,已對機房通道加裝隔音墻和隔音門。經整改后仍有群眾繼續投訴,未能徹底解決。群眾反映“投訴數月,均未能解決處理”的問題部分屬實。徐聞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及時將調查處理情況告知小區業主,安撫小區業主情緒,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位于負一層建成的空調冷卻系統設備房的違法建設問題,徐聞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已進行立案查處,于2021年9月8日向該公司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徐城綜拆通〔2021〕55號),限期該公司28日內自行拆除。
二、2021年9月9日已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低頻噪聲和振動進行檢測,同時要求該公司主動采取降噪降振措施對負二層商業制冷機房進行整改,小區低層業主代表同意給與該公司1個月整改期限。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10月5日前該公司不自行拆除負一層空調冷卻系統設備房,將予以強制拆除。
二、跟蹤檢測和整改情況,如發現超標排放噪聲將依法依規立案查處。
三、及時將調查處理情況告知小區業主,安撫小區業主情緒,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9.受理編號:X2GD20210904006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龍門鎮赤坡村牌坊進入一公里有一批無證土磚窯生產紅磚,已存在10多年,而且越建越多,現在已經有10多家。生產過程中燃燒布碎和其他廢料,排放黑煙和臭氣對環境造成污染。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2021年9月5日中午,龍門鎮政府迅速會同雷州市自然資源局、雷州市住建局、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等單位第一時間到赤坡村土窯現場進行實地核查。經現場調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地點位于雷州市龍門鎮公樹村委會赤坡村西南面,地類為采礦用地,土地權屬為赤坡村集體土地,占地面積約88.57畝,有15間土窯,其中6間已停產,6間有產品存放在土窯內,另有3間正在煅燒生產。另外,經排查發現,在龍門鎮公樹村委會睦堂中村存在7間土窯,其中3間已停產,3間有產品存放在土窯內,另有1間正在煅燒生產。以上22間土窯為小型作坊,生產產品為瓦片,屬于“散亂污”單位,均未辦理營業執照和環評等相關手續,且現場無抑塵和臭氣處理等設施,大部分土窯生產燃料為木材和竹子,個別土窯生產過程中摻雜少量布碎等雜物為燃料。據了解,赤坡村手工小作坊燒制瓦片的土窯已有上百年歷史,土窯生產是該村一部分村民的主要生活來源,而是祖輩傳統工藝業。
綜上,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不屬實部分有:一是龍門鎮赤坡村的土窯生產的是瓦片,而不是生產紅磚;二是龍門鎮赤坡村土窯生產瓦片為祖輩傳統工藝,已有上百年歷史。至于土磚窯存在多長時間,現已無法考證。屬實部分有:一是龍門鎮赤坡村確實存在10多間無證土窯;二是個別土窯生產過程中摻雜少量布碎等雜物為燃料,燃燒時應有少量黑煙產生。雷州市龍門鎮政府制定土窯整改拆除工作方案,采取分批拆除土窯的方式開展整改。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龍門鎮政府迅速會同雷州市自然資源局、雷州市住建局、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等單位于2021年9月5日中午到現場進行實地核查,并召開專題工作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拆除工作方案及部署整改拆除工作。9月5日晚上,龍門鎮政府研究制定了拆除方案,決定采取分批拆除土窯的方式開展整改。一是對已停工且無庫存瓦片的9間土窯,定于9月6日至7日,進行拆除;二是對于有庫存瓦片的9間土窯,督促土窯業主在6天內將庫存瓦片搬出土窯,定于9月13日開始進行拆除處理;三是對于4間正在煅燒瓦片的土窯,由于尚處于高溫狀態,熄火冷卻需20多天,為保證拆除過程的安全,定于10月6日開始對剩余4間土窯進行拆除。同時,龍門鎮政府已要求現已查明的赤坡村和睦堂中村無證土窯全部停止生產。
2021年9月6日上午,龍門鎮政府聯合相關責任單位組織工作人員,對公樹村委會赤坡村6間土窯和睦堂中村2間土窯進行拆除處理并成功拆除。當天,雷州市住建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鎮政府立即組織人員對本轄區內的燒結瓦片廠(場)、牙磚廠和燒結實心磚廠進行排查模底和全面整治工作。
截止9月8日,雷州市已依法拆除土窯9間,取得階段性成效。下一步安排,一是繼續跟蹤落實整改。嚴格按照整改拆除工作方案要求、步驟和時間節點,分步做好剩余的13間土窯的整改拆除工作。二是穩妥做好善后工作。積極引導村民轉產轉業,并加大對村民就業培訓力度,拓寬就業渠道。要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保障安全有序拆除。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發現并嚴厲查處。四是加大宣傳引導力度。提高群眾環保意識,營造良好氛圍。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0.受理編號:D2GD202109040033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調豐鎮九江村東邊的豐收豐源紅磚廠燒煤燒制紅磚污染周邊環境,影響周邊農作物生長和村民身體健康,尤其是香蕉樹受影響最大,兩三年來多次向屬地政府部門反映一直沒有解決。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大氣、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豐收豐源紅磚廠” 全稱為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位于雷州市調風鎮九江村東邊,屬于廣東省豐收糖業發展有限公司轄區內,經營者為陳某國?,F場檢查時,該磚廠庫存有實心磚堆放,處于停產狀態(據陳和國反映,該磚廠于8月初已停產進行技改),沒有廢氣排放,暫時無法對磚廠進行廢氣檢測;磚廠周邊香蕉園有部分香蕉葉存在枯黃現象。
該磚廠由廣東收獲農場始建于1956年,后因效益不佳等原因,從90年代初起收獲農場將收獲磚廠對外租賃給他人經營使用。2011年起,陳某國從廣東省豐收糖業發展有限公司承包了該磚廠經營使用,占地約50.25畝。2014年,陳某國進行實心粘土磚窯場升級,改為現在的環保磚廠。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建設項目于2018年11月9日取得環評批復,2019年5月24日通過環保自主驗收,2020年6月25日領取排污許可證。截止目前,該磚廠尚未取得雷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轉型的相關批準文件,也未取得雷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項目建設審批手續,也未向雷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認定備案。2019年至2020年期間,磚廠與群眾曾有多次矛盾糾紛,調風鎮政府與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等單位積極組織相關村委會干部、群眾與廠方進行調解。2021年8月6日,雷州市自然資源局排查發現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存在偷偷生產實心粘土磚的行為,該局已將此情況轉雷州市住建局進行查處。
綜上,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豐收豐源紅磚廠燒煤燒制紅磚”問題基本屬實。但暫無確實證據證明磚廠周邊部分香蕉葉存在的枯黃現象是否系磚廠污染所致。同時,暫未發現因磚廠尾氣排放影響村民身體健康的情況,也未收到周邊群眾因尾氣污染引發疾病的有關訴求。
雷州市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建、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根據雷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積極開展查處和整治工作。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根據雷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雷州市相關職能部門立即開展查處和整改工作。一是雷州市農業農村局于9月6日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了解情況,并取樣送廣州檢驗。二是雷州市自然資源局于9日6日將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存在生產實心磚情況函告雷州市住建局,并向廣東省收獲農場發出《關于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交辦件的提示函》。三是雷州市住建局于9日6日對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發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雷住建函〔2021〕657號),責令該磚廠立即停止違法生產燒結實心紅磚行為,并抄送廣東省豐收糖業發展有限公司,還致函廣東省豐收糖業發展有限公司要求督促該磚廠立即停止違法生產行為。同日,雷州市住建局向各鎮政府發出《關于抓緊組織開展對燒結瓦片廠(場)、牙磚廠和燒結實心磚廠排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鎮立即行動組織人員全面對各自轄區內燒結瓦片廠(場)、牙磚廠和燒結實心磚廠進行排查模底和整治工作。四是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于9月6日向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發出《關于要求嚴格落實環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該磚廠在停產期間立即開展整治工作,組織人員對環保治理設施、設備進行檢查與維護,確保有關設施、設備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在未完成整改之前不得恢復生產。
目前,該磚廠處于停產狀態。
下一步,雷州市持續跟蹤該信訪問題整改落實工作。一是雷州市將加強與廣東省豐收糖業發展有限公司的溝通協調,力爭6個月內打擊燒結實心紅磚違法行為。二是雷州市將繼續跟進該廠落實整改工作情況,給群眾一個滿意的處理結果。三是雷州市相關職能部門將繼續加強對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跟蹤監督管理,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突擊檢查,加大監管力度。四是雷州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全面排查,對尚未取得同意轉型相關批準文件和手續、未按照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組織生產及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磚廠,一律不準予生產經營。同時,雷州市要求廣東省豐收糖業發展有限公司安排人員對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進行24小時實地巡查,未完成整改不得恢復生產。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1.受理編號:X2GD20210904005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舉報湛江市遂溪縣港門黃屋村正大豬場自從2014年投產以來,每天晚上排放的臭氣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曾有投訴但仍未解決。污水如何排放也存疑。
行政區域:遂溪縣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該豬場全稱為正大(湛江)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生豬養殖場,位于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雷州坡,由正大(湛江)豬產業有限公司(下稱:正大公司)建設,現租賃給廣東湛江正大豬業有限公司經營生豬養殖,兩公司同屬正大集團。正大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取得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養殖場建設項目的環評批復,并于2019年1月14日完成該建設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驗收。2020年11月11日,正大公司取得(港門)種豬配套養殖場年出欄18000頭豬擴建項目的環評批復,至今,該建設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未進行驗收。目前,該豬場項目總占地面積215畝,總建筑面積16000㎡,現有生豬存欄7100頭,今年至今生豬出欄約8800頭。
2021年9月5日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因豬場防疫要求,只能利用無人機高空觀察場內情況。觀察顯示:該豬場建有1個沼氣池、2個沉淀池、2個沼液池和1個應急池(每個池均鋪設防滲漏黑膜)等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設施曝氣環節正在運行。豬場內及周邊未發現污水亂排現象。經查,該豬場在養殖過程中產生的豬糞和養殖廢水,經過積液池排放到沼氣池進行45天的厭氧發酵,產生的沼氣用于發電,沼渣外售給周邊農戶做肥料,沼液通過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到農灌標準后澆灌周邊樹林。
近幾年,該豬場因“臭氣擾民”問題屢被周邊群眾投訴,原遂溪縣環境保護局高度重視,接到群眾投訴后,均第一時間派員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調查情況及結果回復信訪部門或湛江市12345市民熱線辦。原遂溪縣環境保護局就該豬場“臭氣擾民”問題多次約談正大豬場相關負責人,督促其整改,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設施。2021年9月5日,接到信訪投訴后,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立即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于2021年9月6日晚23時對該豬場排放的臭氣進行布點監測。《檢測報告》(報告編號:21090371004001)顯示該豬場廠界無組織排放臭氣達標。
一直以來,正大公司積極配合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主動尋求解決方案,先后投入近200萬,采用生物除臭-抑制酶技術、臭氧除臭、植物精華液除臭等技術,使豬場的臭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2021年1-8月期間,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未收到關于該豬場相關問題的投訴。2021年9月5日,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執法人員到該豬場檢查,執法人員詢問當地村委會書記黃某,其表示沒有聞到臭味。
綜上,該豬場不存在污水亂排放情況,群眾反映的“遂溪縣港門黃屋村正大豬場自從2014年投產以來,每天晚上排放的臭氣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曾有投訴但仍未解決。污水如何排放也存疑”問題部分屬實。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督促正大公司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加強日常運維管理,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處理情況:一、督促正大公司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加強日常運維管理,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二、港門鎮政府及時將此次群眾投訴問題的處理情況反饋給周邊群眾,聽取群眾意見,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加大監管力度,港門鎮政府加強巡查,確保該豬場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保障治污效果。二、督促正大公司繼續加大資金投入,升級改造臭氣處理設施,防止臭氣擾民。三、舉一反三,全面開展畜禽養殖行業專項整治行動,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2.受理編號:X2GD202109040040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一、2017年以來,有人在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石角海域進行大量偷采海砂,嚴重破壞了海洋環境,黃屋村群眾多次書面向有關職能部門反映非法抽砂破壞海洋環境問題,但一直未獲處理。 2019年2月,省農村農業廳明確答復這是非法抽砂,但當地有關部門一直不處理。近段時間,在黃屋、石角附近的海域,每天有幾條大型抽砂船在日夜抽砂,以北部灣樂民港避風港工程為幌子,大量抽取海砂,還有北部灣樂民港避風港工程從來不公布環評資料,工程規模和其它有關資料。原遂溪縣漁業局勾結私人老板,將在黃屋村的蝦塘填平,侵占黃屋村土地,在海邊非法建設兩棟大樓,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破壞了海洋環境。社會老板沒有任何手續在黃屋以建船廠的名義抽取海砂,遂溪有關職能部門一直不處理。砂現在還堆放在現場。
二、湛江市遂溪縣港門黃屋村正大豬場在2014年投產,相關職能部門不作為,在豬場當時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情況下,同意投入使用。豬場存在以下問題:1、不按環評要求擅自擴大養豬規模。2、豬場和附近群眾和生活區的距離不符合國家規范要求。3、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地下。4、污水處理池只用薄膜鋪墊。5、在2015年將死豬直接埋在地下。6、每天晚上排放臭氣,嚴重擾民。7、相關職能部門對群眾的投訴敷衍了事。要求晚上進行調查。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生態、海洋、水、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2017年以來,有人打著廣東省十大民生工程北部灣樂民港避風港工程的名義在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石角海域進行大量偷采海砂,嚴重破壞了海洋環境,黃屋村群眾,多次書面向縣海洋與漁業局,港門鎮政府,石角派出所等部門反映非法抽砂破壞海洋環境問題,但一直沒有任何部門處理,2019年2月省農業農村廳在答復黃屋群眾黃強信訪時,明確了是非法抽砂,但當地有關部門一直不處理,不了了之”問題。
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于2015年10月獲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批準立項,項目總投資6020.96萬元。2015年12月,該項目獲得省海洋與漁業廳、省財政廳下達建設資金并列入廣東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1、新建漁業碼頭100米;2、填海造地3.4257公頃,新建護岸412.2米;3、攔砂堤681米;4、港池航道疏浚180.8萬立方米;5、漁港管理中心500.45平方米;6、應急安置處505.44平方米;7、應急物資中心490平方米;8、后勤配套設施1套(含水、電、消防、環保、安全監控、供電照明)。2017年4月28日,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用海的批復》(粵海漁函〔2017〕465號)同意項目用海申請。2017年5月16日,項目正式開工建設。截至目前,項目已完成總工程量83%。其中,上岸碼頭、護岸、漁港管理中心、應急物資倉庫、應急安置處已完成建設,攔沙堤完成60%,港池、航道疏浚量完成53%。
遂溪縣海監大隊作為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項目的監管部門之一,主要負責對該項目的用海情況進行監管,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用海行為。海監大隊共在項目范圍及周邊海域發現并查處了2起海上非法采砂案件:《劉建標不按批準的范圍開采海砂行政處罰案》SX(2017)04、《林志未經批準開采海砂行政處罰案》SX(2017)09,并就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存在不規范等問題,2017年10月27日,縣海監大隊向項目施工方廣州打撈局發出《整改通知書》,直至2018年5月21日項目整改完畢后恢復施工,項目范圍及周邊海域在恢復施工后未再出現非法抽砂的現象。遂溪縣高度重視項目的推進,積極與上級溝通爭取支持,在上級部門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11月15日取得原省海洋與漁業廳頒發的海域使用權證(填海造地、非透水構筑物、港池,2017年10月30日印制)。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二、關于“近段時間,在黃屋、石角對出海域,每天有幾條大型抽砂船在日夜抽砂,以北部灣樂民港避風港工程的為幌子,大量抽取海砂,還有北部灣樂民港避風港工程從來不公布環評資料,工程規模和工程的有關資料”問題。
該項目海洋環境影響報告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在遂溪縣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2017年1月18日組織有關單位及群眾代表進行報告聽證會,2017年2月1日獲得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批準(粵海漁函〔2017〕175號), 項目施工前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報備遂溪縣漁政大隊及港門鎮政府以備群眾查詢。項目建設規模等相關情況已在項目現場進行公示。2021年3月11日恢復項目已取得海域使用權證的陸域建筑、攔沙堤、碼頭前沿港池疏浚施工。為推進已取得海域使用權證部分項目復工,今年上半年,港門鎮政府多次組織黃屋村村民代表、項目管理方、業主方、監理方等人員會議,通報項目相關情況,提供包括環評報告、項目建設規模等在內的一系列資料供與會人員查閱,讓群眾對項目清清楚楚。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三、關于“原遂溪縣漁業局勾結私人老板將在黃屋村的蝦塘填平,侵占黃屋土地,在海邊非法建兩棟大樓,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破壞了海洋的環境”問題。
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選址整體都在08(海)岸線往海一側,屬于國有海域,不屬于黃屋村土地。信訪件中所指的兩棟大樓是該項目的配套設施,位置處于項目填海造地范圍,該處填海屬于未批先填,遂溪縣海監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做出處罰,2019年11月15日該處正式取得填海造地相關海域使用權證書。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四、關于“社會老板沒有任何手續在黃屋以建船廠的名義抽取海砂,遂溪有關部門一直不處理。砂現在還堆放在現場”問題。
湛江市興港船業有限公司船舶修造廠填海工程,是遂溪縣政府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項目計劃建設:1000噸級船塢一個,簡易透水性碼頭200米(T型),項目建設地址在港門鎮黃屋村委會的海邊,總投資約5280萬元。工程于2017年7月10日被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責令停止填海造地施工(3.6036公頃,用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項目疏浚清淤物吹填),2017年11月10日,原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對工程填海造地3.6036公頃違法占用海域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案件于2017年11月30日辦結。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五、關于“湛江市遂溪縣港門黃屋村正大豬場在2014年投產,遂溪縣環保局不作為,在豬場當時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情況下,同意投入使用”問題。
該公司2014年11月取得遂溪縣環保局《關于正大(湛江)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養殖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遂環境函[2014]51號),2015年3月取得廣東省林業廳下發《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粵林地許準[2015]153號),2015年3月取得遂溪縣國土資源局《關于港門鎮人民政府申報正大(湛江)港門鎮黃屋村標準化生豬養殖場國土備案的審核意見》(遂國土資(利用)函字[2015]34號)。2019年1月14日取得《關于正大(湛江)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生豬養殖場建設項目竣工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驗收意見的函》(遂環建函[2019]5號),2020年11月取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正大(湛江)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基地(港門)種豬配套養豬場年出欄18000頭豬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湛環建[2020]48號)。目前該公司尚未組織驗收組對該項目廢物固體污染防治設施進行驗收。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積極落實監管措施,對正大豬廠的違法行為分別在2017年11月27日、2018年7月12日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通過自查自糾,未發現相關人員存在不作為或者庇護行為。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六、關于“不按環評要求擅自擴大養豬規?!眴栴}。
該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正大港門黃屋豬場項目進行擴建,市生態環境局于2020年11月作出《關于正大(湛江)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基地(港門)種豬配套養豬場年出欄18000頭豬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同意養殖規模為年出欄18000頭生豬。養豬場現有生豬存欄7100頭,今年至今生豬出欄約8800頭。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七、關于“豬場和附近群眾和生活區的距離不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問題。
《正大(湛江)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基地(港門)種豬配套養殖場年出欄18000頭豬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概述中:“由于場地內3座豬舍(5#、6#、7#)調整了布局,不符合已批復環評中500m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因此,建設單位將其空置,不在用于飼養生豬,只利用現有4座豬舍(1#、2#、3#、4#)飼養,正大(湛江)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基地(港門)種豬配套養殖場規模達不到年出欄30800頭生豬規模,需要進行調整,經調整后的養殖規模為存欄量9000頭,年出欄18000頭生豬。因此建設單位‘正大(湛江)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基地(港門)種豬配套養殖場年出欄30800頭豬擴建項目’調整為‘正大(湛江)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基地(港門)種豬配套養殖場年出欄18000頭豬擴建項目’”,現正大(湛江)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基地(港門)種豬配套養殖場年出欄18000頭豬擴建項目利用的是4座豬舍(1#、2#、3#、4#),該4座豬舍符合環評中500m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八、關于“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地下”問題。
該養豬場在養殖過程中產生的豬糞和養殖廢水在經過積液池排放到沼氣池后會進行45天的厭氧發酵,之后產生的沼氣會用于發電,沼渣會外售給周邊農戶做肥料,沼液則通過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到農灌標準后澆灌周邊樹林,另外,根據無人機拍攝的現場圖片,并未發現養豬場內及周邊有污水橫流現象。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九、關于“污水處理池只用薄膜鋪墊”問題。
根據無人機拍攝的現場圖片,該養豬場內的污水處理池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沼氣池、沉淀池、沼液池和應急池使用的是黑膜鋪設,黑膜是0.75mmHDPE膜,符合使用要求。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十、關于“在2015年死豬直接埋在地下”問題。
經查,該養豬場的病死豬是通過消毒處理后進行化制法深埋以及采用無害化處理機器進行高溫分解兩種方式進行處理。采用無害化處理機器設備進行處理的流程是:將病死豬投入無害化處理設備后,按比例加入墊料及益生菌,在恒溫(130攝氏度)條件下將死豬中的油脂、高蛋白等分解,處理后的殘余固體用于農業灌溉施肥,分解過程中的臭氣經噴淋塔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十一、關于“每天晚上排放的臭氣附近幾萬群眾沒辦法生活”問題。
正大養豬場自建成投產以來,先后投入近200萬元,通過采用生物除臭-抑制酶技術、臭氧除臭、植物精華液除臭等技術來解決豬場的臭氣問題。據深圳市索奧檢測技術有限公司2018年6月19日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R18061506SXJ)顯示: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未超過《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613-2009)表7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惡臭污染排放標準。2021年1-8月期間,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未收到關于該養豬場的相關問題投訴,2021年9月5日,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沒有聞到臭味。同時,現場檢查時咨詢當地村委會書記,其表示并沒有聞到臭味。2021年9月6日晚上23時,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組織第三方監測機構對該豬場排放的臭氣進行監測?!稒z測報告》(報告編號:21090371004001)顯示該豬場廠界無組織排放臭氣達標。綜上,群眾反映的該問題不屬實。
十二、關于“遂溪縣環保局對群眾的投訴每次都是答微微臭,對豬場存在的環保問題敷衍了事”問題。.
自該養豬場建成投產以來,遂溪縣對該養豬場臭味擾民問題高度重視,多次派出環境執法人員前往調查處理,也多次約談豬場相關負責人,于2017年3月8日、2017年10月18日、2018年6月15日向該公司出具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馬上整改,并依據相關規定于2017年11月27日、2018年7月12日對該公司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罰款7萬元、20萬元。同時督促該養豬場落實整改,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設施的建設。該養豬場也積極整改,不斷完善相關環保設備。2021年至今未收到關于該養豬場的相關問題投訴。2021年1-8月期間,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未收到關于該養豬場的相關問題投訴。綜上,群眾反映的“遂溪縣環保局對群眾的投訴每次都是答微微臭,對豬場存在的環保問題敷衍了事”的情況不屬實;反映的該豬場曾臭氣擾民的情況屬實,原遂溪縣環保局于2017年、2018年多次責令該公司整改,并督促整改落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6日,遂溪縣委主要領導到現場督辦,要求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項目建設單位要處理好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依法依規抓好項目建設,各個環節需在陽光下操作,真正把項目建成造福當地的民生工程;相關職能部門要以問題為導向,認真調查核實項目建設相關手續是否合法、資料是否齊全、施工過程是否監管到位,嚴禁打著項目的旗號謀取私利,一經查實,堅決嚴肅追責,絕不姑息。
二、督促立行立改。遂溪縣要求正大公司立即清理應急池的池水,保持空池狀態,確保應急池發揮應急處置效能。該公司立行立改,立即安排人員對應急池進行了清理,現已抽空了半池。
三、舉一反三,遂溪縣要求正大公司要加強自查自糾,及時發現污染防治配套設施存在問題,對排查發現污染防治配套設施的存在問題要加快落實整改,確保已建成的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正常運行,發揮治理功效。該公司在自檢過程中發現沼液池容量偏高,存在溢流外排的環境隱患,在清理應急池水的同時也對沼液池進行了清理。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遂溪縣要求相關職能單位及鎮政府對施工工程進行嚴格監管,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施工,并強化遂溪縣海監大隊執法人員日常巡查監管,認真落實海監執法“三巡”制度:一是充分利用執法車輛、執法快艇開展巡查工作;二是完善巡查方式,采取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執法巡查;三是一個季度巡查監管一次,確保監管充分、巡查到位,全力做到巡查監管到位,規范項目施工。
二、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加大對該豬場的巡查和執法的力度,一旦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從嚴進行查處。同時,督促該豬場正常運行治污設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舉一反三,遂溪縣加大對轄區內生豬養殖行業監管,排查未建治污設施或治污設施落后的豬場,促進生豬養殖行業優化治污設施,確保廢水廢氣穩定達標排放。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