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湛江金融業不斷深化改革、開拓進取,開創金融事業新局面,我市金融市場體系不斷完善、支撐作用日益凸顯、改革創新逐步加快、服務水平日漸提升、生態環境持續優化,有力推動湛江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金融市場體系不斷完善
“十三五”期間,各類金融組織陸續進駐湛江,其中銀行業機構增加3家,保險機構增加7家,證券機構增加6家。農合法人銀行機構改革步伐加快,9家農村信用社全部改制為農商行。粵財普惠金融(湛江)融資擔保公司等政策性金融類機構成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初具成效。“十三五”期末,我市共有銀行機構23家,保險機構47家,證券營業部27家,小額貸款公司12家,融資性擔保公司4家,典當行9家。
金融支撐作用日益凸顯
“十三五”期間,湛江市金融業發展迅速,對經濟的貢獻作用顯著增強,全市金融業增加值、銀行業資產總額、社會融資規模分別實現年均增長8.8%、8.9%、15.4%。2020年,我市實現金融業增加值149.02億元,占GDP的比重4.81%,全年社會融資規模475.47億元。“十三五”期末,我市銀行業資產總額達5065.52億元,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達3938.27億元,貸款余額達2932.33億元,存貸比達74.46%,比“十三五”初期提高16.03個百分點,“十三五”期間,我市存貸款分別實現年均增長7.9%、13.3%。
金融改革創新步伐加快
“十三五”期間,我市初步建立起金融支持城鄉協調發展的長效機制,以“統籌創新金融改革試驗區”為主要抓手,推動區域金融改革發展。我市通過創新運用貨幣政策工具來引導資源配置,湛江轄區“十三五”期間累計發放支農再貸款10.89億元、支小再貸款55.22億元,有力引導了信貸資源滿足“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改革深入推進,9家農合法人機構全部改制為農商行。“十三五”期間,湛江縣域貸款年均增速達14.23%,高于城區同期增速2.15個百分點,城鄉金融資源發展不平衡問題得到較大的改善。
“十三五”期間,我市海洋(藍色)金融方發展向進一步明確,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我市依托“粵信融”平臺搭建了“湛江市海洋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金融信貸產品創新步伐持續加快,海洋產業、臨海工業等信貸創新投入力度不斷加大。期間,陸續創新推出漁船抵押(擔保)貸款、海洋使用權抵押貸款、沿海灘涂經營權抵押擔保貸款等涉海金融產品。“十三五”期末,湛江轄區漁船、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余額達5.12億元,同比增長26.45%。“十三五”期間,湛江海洋經濟信貸規模持續快速增長,全市海洋經濟貸款余額達163.48億元。
金融服務水平日漸提升
“十三五”期間,我市跨境金融發展取得新突破,推進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等多項業務創新,優化外商投資企業、重大項目服務。我市成功助推湛江港辦理單筆30億元跨境人民幣增資業務,推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落地湛江,寶鋼湛江鋼鐵有限公司成為廣東省大灣區以外首批實施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企業。“十三五”期間,我市金融違法打擊行動持續開展,金融領域“掃黑除惡”、打擊地下錢莊、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等專項行動深入推進,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被評為2019年度全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單位。“十三五”期間,我市現金服務持續優化,期間共破獲假幣犯罪案件9起,建立現金服務示范區網點13個。
金融生態環境持續優化
“十三五”期間,我市信用體系建設繼續深化,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穩步推進,廣東省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粵信融平臺”)和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中征平臺”)廣泛推廣。“十三五”期末,“粵信融”平臺在湛江地區累計注冊企業28911家,發生融資金額615.98億元;“中征平臺”累計成交1253筆,為企業提供194.7億元的信貸支持。“十三五”期間,我市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信用縣”建設工作深入開展,農村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采集不斷擴大,采集農戶信用信息達55.8萬戶,完成信用戶評定達39.4萬戶。“十三五”期間,我市城鄉支付體系建設不斷加強,金融IC卡、移動支付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進一步拓展,實現了在商超、醫療、旅游、生活、公交、教育、社保等領域的規模應用。農村支付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十三五”期末,我市設立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達1814個,建成了廉江安鋪等移動支付示范鎮12個,有效縮小了湛江轄區城鄉基礎金融服務差距。“十三五”期間,我市普惠金融工作持續推進,初步建立起了金融消費權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率先在全省開展“校園金融教育基地”建設,建成了“校園金融閱覽室”6個、“金融與國防教育閱覽室”1個,構建了金融知識進校園、進鄉村的常態化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