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原本是件正義的事情,可陳某龍卻因為抓小偷差點兒深陷牢獄之災,這是怎么回事呢?日前,記者從遂溪檢察院獲悉:12月4日上午,遂溪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陳某龍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召開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
????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建明主持了這場聽證會。聽證會邀請了3名人民監督員參加,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家代表等20多名社會各界代表列席旁聽。
????2019年11月16日23時許,犯罪嫌疑人陳某龍發現停在自家樓下的電動車被盜,馬上查看附近監控視頻,遂拿起鐵器尋找被盜車輛。很快,他在附近一條巷子里發現被盜的電動車,而小偷正在拆卸車輛電池。他便上前抓小偷,并持鐵質挑刀將小偷打傷。經鑒定,被害人輕傷二級。犯罪嫌疑人陳某龍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聽證會現場,承辦檢察官從案件事實、犯罪情節、認罪悔罪態度、法律適用等方面提出擬不起訴處理意見的理由。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陳某龍的行為雖然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害人案發時在盜竊嫌疑人陳某龍的電動車,有過錯在先;且犯罪嫌疑人案發后有投案自首情節,自愿認罪認罰;此前無違法犯罪記錄在案,系初犯;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其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擬對陳某龍作出不起訴決定。
????參會的聽證員等對本案發表了意見,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不起訴的處理意見。
????被告人陳某龍最后陳述說,自己已經認識到錯誤,以后遇到這種事情不會再沖動,一定把事情交給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希望司法機關對自己從輕處罰。
????本次聽證會既是檢察機關公開檢務的一種舉措,也是一堂繪聲繪色的法治宣講課,不僅保障了司法公開、公平、公正,更讓公平正義在陽光下更加可信、可感、可觸。同時,也讓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司法的溫度。遂溪檢察院將進一步強化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把檢察權置于陽光下行使,推進陽光用權、廉潔用權、公正用權。
????檢察官普法——
????“抓小偷竟然也要負刑事責任?”現場旁聽的代表提出了疑問。檢察官在線普法:抓小偷行為應給予鼓勵,但方式方法要符合法律規定,不得濫用私力救濟。例如本案犯罪嫌疑人陳某龍將小偷打成輕傷二級,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