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湛江市麻章區(qū)兩名男子張某某、勞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獵,捕獲野生鳥類7只被告上法庭。12月3日上午,該案在麻章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兩名被告人犯非法狩獵罪,分別被判處拘役,并賠償生態(tài)資源損失。
??? 經依法審理查明:2020年4月6日,張某某、勞某某等三人在未向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相約到湛江市麻章區(qū)湖光鎮(zhèn)湖光農場柳秀水庫附近用彈弓、照明燈、棍子捕獲野生鳥類7只,其中白喉紅臀鵯4只、暗綠繡眼鳥3只,均屬列入我國“三有”保護動物名錄鳥類,總價值2100元。
??? 麻章區(qū)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某、勞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麻章區(qū)人民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認為被告人違反我國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和禁獵期內使用禁用的方法和禁用的工具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構成非法狩獵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獵殺野生動物,破壞生態(tài)資源,損壞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相應的侵害責任,并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拘役五個月,被告人勞某某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十個月。待判決生效后,兩名被告人還需賠償生態(tài)資源損失,并在市級新聞媒體上賠禮道歉。
?? 對于這個“7只鳥引發(fā)的公案”,旁聽人員紛紛表示深受教育。“通過這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加深了對獵捕野生鳥類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認識,今后要從自身做起,加強保護野生動物意識。”張先生說。“我覺得很受教育,非法狩獵是不對的,我們應該要愛護環(huán)境,保護生態(tài)。”李女士說。“希望相關部門加大普法力度,增強市民的法律意識。”黃先生說。
??? 據了解,湛江擁有大片的紅樹林濕地、綿延的灘涂、豐富的海洋生物,每年都吸引了大批候鳥在雷州半島棲息。但受捕食、販賣野生鳥類的利益驅使,一些不法分子罔顧法律,向鳥類伸出黑手。人民陪審員梁建玲表示,鳥兒是我們人類的朋友,應該嚴懲這些打鳥捕鳥的,還小鳥一個舒適的環(huán)境,也是還我們一個美麗的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