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8點40分,隨著吳川法院相關領導的一聲令下“出發!”,該院打響了“南粵執行風暴2020”專項強制執行行動第一槍。警燈閃爍,警笛響起,24名執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從法院出發,分別奔赴兩個執行現場,正式拉開強制拆遷執行行動的序幕。
????據悉,為切實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進一步強化打擊規避、抗拒執行的高壓態勢,吳川法院始終將執行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嚴格按照上級法院關于“南粵執行風暴2020”專項活動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強組織,精心安排,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場緊張有序的集中執行行動。活動邀請了吳川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執行過程,有效地震懾、懲治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進一步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案例1: 強制拆除非法建筑物
????因土地租賃合同糾紛,被執行人李甲和李乙(分屬兩個執行案件)分別在合同到期后拒交租金,但仍占用申請執行人樟鋪鎮某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經營雞禽養殖生意。經協商無果后,申請執行人遂向吳川法院起訴,案經審理,判決李甲拆除其占用的位于樟鋪鎮某×嶺的870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雞舍;判決被執行人李乙拆除其占用的位于樟鋪鎮某××嶺的1298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雞舍。判決生效后,李甲、李乙仍拒絕交還涉案土地,亦不配合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雞舍及房屋等建筑物。吳川法院依法立案執行后,先后向兩被執行人發出拆遷公告、督促拆遷通知書和處罰決定書,以及采取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兩被執行人在搬清雞只和養殖設備等物品后,仍拒絕自行拆除建筑物。經吳川法院執行局商議,決定對兩被執行人采取強制執行。由于涉案兩嶺地同屬一個村民小組轄區內,該院決定同日對兩案開展強制拆遷執行行動。
????為順利執結這兩起“骨頭案”,當天,執行干警分成:2個實施組、2個現場保障組、1個聯絡組、1個后勤組。為保證執行過程公開透明,不僅安排干警全程跟拍記錄,還邀請了樟鋪鎮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派員配合參與執行活動,并邀請了吳川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執行現場見證執行的全過程。案經過6個多小時的拆除執行,將已拆遷平整的涉案土地交付給上述村集體,兩起案子完滿執結。
????案例2: 強制清除建筑廢料
????李某某長期占用鐘某某的宅基地,用以堆放建筑廢料及放置小汽車,鐘某某經多次與李某某協商無果后,遂向吳川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李某某停止侵權,并自行清除位于鐘某某所有的土地上的建筑廢料和移走小汽車,不得妨害鐘某某對案涉土地的使用。判決生效后,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吳川法院依法立案執行后,先后向被執行人李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清除公告、督促清除通知書以及限制高消費,但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
????當天下午,在烈日當空下,吳川法院到達執行現場。執行法官在社區工作者、派出所民警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見證下,宣讀了執行決定書,強制執行。此次行動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老賴形成了強大威懾力,切實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解決了執行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