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歲末,進入婚嫁高峰期,新人拍婚紗照本是非常喜悅的事情,但由于婚紗照的拍攝水平和質量沒有統一標準,尤其是消費者和商家雙方簽訂的合同不規范,導致消費者在婚紗攝影方面的糾紛很難得到滿意的解決,影響了新人的喜悅心情。
????今年10月9日,遂溪縣消委會工作人員收到湛江市市民服務熱線12345平臺轉來的一張李女士的投訴單,內容顯示:2020年9月,家住遂溪縣洋青鎮的李女士通過朋友介紹,來到遂城鎮某婚紗攝影名店拍攝婚紗照,購買了價格為3999元的婚紗攝影套餐,并付清了全款。當時婚紗攝影店的店員告訴她,結婚當日可以免費上門化妝造型一次,免費提供婚紗禮服一套。拍攝后翌日店員通知其前往該店看照片,但拍攝出來的照片效果太差,覺得照片中的眼睛很不自然,笑容像哭的一樣,其表示很不滿意。但婚紗店的店員卻不愿意重拍,還說“再照你也是這個樣子”。故其要求該婚紗攝影名店退還3999元,但被拒絕了,且被告知若要退款,需扣除2300元的成本費用,僅返還1600元。李女士認為不合理,經多次交涉討要無果,無奈之下,李女士選擇了向湛江市市民服務熱線12345求助,希望相關部門督促該店為其退還3999元。
????接到投訴后,遂溪縣消委會工作人員及時與經營者某婚紗攝影名店取得聯系。對于李女士的投訴,該婚紗攝影店的店長趙某某對消委會的執法人員說:“我們認為李女士夫婦拍的這套照片效果并不是非常差。我們為其拍了250多張照片,她竟然一張相片都沒有看上。在拍攝過程中,我們有兩個員工一直陪同協助進行了外景拍照,加上攝影師和化妝師的服務費,還有婚紗以及幾個人的伙食費用等等,我們最多可以退1600元。”消費者李女士說,這次消費糾紛對她身心造成了不小的傷害,本來計劃在10月7日舉行婚禮的,因為這件事情,她已經取消了預定的婚期。
????在調解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消費者與婚紗攝影店簽訂的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規定都很籠統,特別是對于拍攝的照片質量和效果,在協議中沒有作任何的規定,以致消費者的訴求沒有書面證據能夠支持,只能通過雙方協商達成共識。此外,消費者對于套餐以外多選照片的價格在協議中同樣也沒有作任何規定。對此,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消費前應多找幾家婚紗攝影樓(店)了解情況,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把相關情況都予以注明,以避免發生糾紛。目前大部分婚紗攝影樓(店)都使用自制的合同,格式、條款都不盡相同。消費者對整個拍攝過程及后期制作可能會產生的費用應做詳細的了解,并進行書面約定。同時要妥善保存合同、協議文本和票據,以備日后在發生消費糾紛時作為證據使用。
????經消委會工作人員多次組織雙方協商調解,最終達成如下協議:經營者某婚紗攝影店在扣除消費者拍攝婚紗照用去的相關費用后,退還給消費者李女士3000元,一場因拍婚紗照引起的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