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章欲謀利,到頭來是一場空。日前,記者從經開區檢察院獲悉,由該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某因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一案,在湛江經開區法院一審公開開庭,法院以被告人劉某某犯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15年,被告人劉某某因李某某租賃其承租的商鋪而拒不支付租金,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一審法院支持其部分訴訟請求。上訴期間,劉某某為了騙取法院支持其在一審的全部訴訟請求,私自偽造了一枚某公司印章,并擅自以某公司的名義出具一份虛假證據提交二審法院,導致二審法院作出了支持其全部訴求的判決。2016年,劉某某依據一審和二審的民事判決,向法院申請執行被申請執行人李某某的財產,法院將李某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李某某的生活、工作、精神帶來影響。
????承辦檢察官細致審查卷宗,全面梳理證據,制作證據一覽表,除多次與偵查人員電話或當面會商,引導偵查取證外,還深入了解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難以和解背后的利益糾葛,自行補充相關關鍵證據,為證明犯罪順利辦理該案奠定基礎。
????后經審查,李某某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因該案引起。而在本案中,劉某某的犯罪行為不僅捏造事實進行虛假訴訟,同時也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
????近年來偽造證據虛假訴訟的現象多發,不僅嚴重侵害當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管理和司法訴訟秩序,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本案中,據了解,李某某多次到公安機關強烈要求處罰劉某某的行為,公安機關經網上追逃在廣州將劉某某抓獲歸案。承辦檢察官約談李某某時,通過耐心疏導情緒、解釋疑惑,引導李某某合法有序表達訴求,李某某表示相信司法機關會公正依法處理。而劉某某一直執著于其是為了獲取“正當利益”而“行差踏錯”,錯誤以為不應承擔刑事責任,承辦檢察官多次與劉某某釋法說理,并主動聯系其辯護律師開示相關證據,但劉某某仍拒不接受認罪認罰,最終劉某某被處以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