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坎區人民法院審結一宗涉疫情網絡詐騙案件,被告人歐某某疫情期間以出售口罩為名進行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歐某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群眾急需防疫口罩的形勢,在微信朋友圈上發布自己有醫用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2020年2月4日至5日,被害人余某某、梁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上看到后,分別向歐某某支付了人民幣24000元(期間退回2168.88元)和28800元訂購口罩。收款后,歐某某發送了虛假的發貨單號,還用微信號分飾兩角,假扮出售口罩上家,將虛假微信聊天記錄截圖發給被害人,并以各種理由拒絕向被害人退款。案發后,歐某某親屬代為退賠贓款50800元,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歐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50631.12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以出售口罩為名進行詐騙活動,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歐某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同時其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獲得被害人的諒解,依法亦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歐某某犯罪事實、性質、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