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和市推動“六穩”、落實“六保”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動保就業、保民生系列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幫助企業和勞動者有效應對疫情風險、共渡難關,7月24日,湛江市人社局舉辦了“社保惠企,就業暖民”政策宣講活動。
我市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合資或外資等企業代表參加了宣講會,涉及制造、家政、餐飲、文旅、物流和互聯網等行業。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推動國務院、省和市保就業、保民生系列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給我市企業生產經營、居民就業創業、貧困群體基本生活提供更好的人社服務,市人社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系列政策宣講活動,詳細解讀國家、省和市近期出臺的一系列惠企暖民新政策,幫助企業進一步理解把握政策文件精神,盡快享受政策紅利。同時,積極聽取企業代表對人社工作特別是落實減負、穩崗和擴就業方面的意見建議,回應企業面臨的困難與問題,做好貼心服務,為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作出最大努力。
宣講會上,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和市社保局相關業務科室的工作人員就我市就業創業補貼政策、工傷保險基本政策以及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失業補助金發放等政策內容和經辦業務指引,進行深入淺出的分析解讀,讓與會的企業代表們看得懂、學得會、用得上。政策宣講后,工作人員還與參會者進行了積極深入的交流,耐心解答企業管理層、社保專干的各類社保問題,并虛心聽取大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相關政策
●根據《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22號)有關規定,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開工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其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相應類型享受延長階段性減免工傷保險費政策。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有關規定:自2019年12月起,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續發失業保險金無需個人提出申請,續發期間同時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注: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可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通過線上途徑或直接到各縣(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前臺辦理失業補助金申領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