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山法院再次重拳出擊,在相關部門的配合支持下,歷時2個多月,成功執結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對一大型廠房進行了強制騰退。
申請執行人湛江市某管理中心與被執行人廣東某石油公司返還原物糾紛一案,經霞山法院判決,廣東某石油公司搬離涉案土地,并將該土地返還湛江市某管理中心。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霞山法院多次通知被執行人騰遷廠房交還場地,被執行人均以無能力拆遷騰空場地為由,拒不自動履行,故霞山法院在涉案廠房張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限期遷出。公告期滿后,被執行人廣東某石油公司仍不履行,霞山法院依法進行強制執行。
執行人員在前期多次會同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案外人進行實地調查,發現涉案土地搭建三個車間和一個棚架,空地處放置一舊汽油罐,同時,需要將該土地內所有建筑物拆除和將被執行人的物品搬至其他場地存放。其中,第一、二車間由被執行人廣東某石油公司建造使用,其不愿將機器設備主動搬出,并鎖上了車間大門。第三車間由案外人賴某搭建使用,車間內有機械零配件、吊車等大量物品需要清理。
在執行過程中,霞山法院通知當地的公安機關、居委會派人聯合執法,并通知被執行人派人到場參加財產清點工作。由于廠房騰退難度大、清單物品較多,需要分期分批進行。另外,因涉案土地內有變壓器設施,霞山法院發函請求供電局協助對變壓器進行拆除。
從5月12日起至7月23日涉案土地的廠房已全部騰空完畢,拆除清點的財物全部存放到申請執行人租賃的倉庫和露天場地內。至此,涉案土地上廠房及物品已騰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