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男友轉賬也構成犯罪?近日,廉江法院公開審理一起販賣毒品案,被告人黃某某、涂某某均犯販賣毒品罪,黃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涂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黃某某與涂某某是男女朋友關系。2019年5月份,被告人黃某某多次聯系云南省瑞麗市的毒品賣家“豬腳”“豆腐”(均身份不明)購買毒品氯胺酮(俗稱“K粉”)用于販賣。被告人黃某某收取了“癲佬”支付的毒資24萬元人民幣,后又向黃某順借了11萬元人民幣,共籌集毒資35萬元人民幣,然后女朋友涂某某在明知是毒資的情況下,分別從多家銀行將毒資35萬元人民幣轉賬到“豬腳”“豆腐”提供的賬戶。毒品賣家收款后將毒品氯胺酮藏匿于音響、燈具內,然后通過快遞寄給被告人黃某某。被告人黃某某收到毒品氯胺酮再予以販賣。2019年6月18日,被告人黃某某到廉江市某快遞營業(yè)廳處收取毒品快遞件后即被公安民警抓獲。公安民警從該快遞件內查獲2包可疑毒品。經稱量及鑒定,該2包可疑毒品共凈重2000.58克,均檢出氯胺酮成分。
????另查明,被告人黃某某曾因犯盜竊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9月25日被廉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7年9月30日刑滿釋放。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某、涂某某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買毒品氯胺酮2000.58克,毒品數量大,其行為已構成了販賣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黃某某、涂某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均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黃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涂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因此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說法:
????在本案中,涂某某雖然沒有直接接觸到毒品,但是涂某某在明知男友黃某某為了販賣毒品為目的而非法購買毒品的情況下,仍到多家銀行幫助男友支付毒資,已經客觀上促進了毒品交易的進行,促成了販毒行為的實現,所以涂某某自然應當與男友黃某某一起承擔販賣毒品的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法官提醒廣大青少年,要加強對法律知識的學習,特別是凡跟毒品有關的財物都不要沾,更不要被所謂的“愛情”蒙蔽了雙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