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助理,你好,我現在在江蘇南京,因疫情原因,無法參加開庭,是否可以申請延期開庭”。3月4日上午,廉江法院綜合審判庭的法官助理吳定光接到電話后,馬上拿該案件出來了解情況。
????原來這是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2019年10月31日傍晚,被告陳某某駕駛一輛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在廉江市一中路口,碰撞前面同向原告梁某駕駛的電動車,造成電動車損壞,原告受傷的交通事故,后經交警部門認定陳某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梁某無責任。重型特殊結構貨車的所有人是湛江某混凝土公司,由南京某保險公司承包交強險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梁某受傷住院治療造成各種損失4.7萬余元,經司法鑒定達到十級傷殘。因賠償事宜協商不成,梁某訴至法院,要求陳某某、湛江某混凝土公司、保險公司依法賠償其經濟損失16.3萬元。
????該案件原定于2020年3月4日上午開庭。因疫情特殊情況,吳定光接到被告南京某保險公司的訴訟代理人電話后,馬上聯系原告梁某,協商延期開庭事宜。得知原告梁某年過六旬,出車禍之前一直靠打散工和務農生活,出車禍之后造成傷殘,行動不便,只能待在家,經濟比較困難。吳定光把情況向承辦法官鄭偉珠匯報后,鄭偉珠審判團隊經慎重考慮后,決定嘗試通過電話微信調解,希望可以迅速幫助梁某拿到賠償款。
????因原告梁某放棄對被告陳某某、湛江某混凝土公司的訴訟請求,吳定光馬上打電話與被告南京某保險公司訴訟代理人、原告訴訟代理人說明原委,并得到雙方同意后,建立了微信群將雙方訴訟代理人拉進群。在微信群,吳定光在承辦法官鄭偉珠的主持下,經核實雙方身份后,對案件進行協商。保險公司經過審核證據后,同意與原告梁某進行遠程調解。經吳定光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原告梁某與被告南京某保險公司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在一個月內一次性賠償原告梁某14萬余元。在確定賠償意向后,吳定光迅速制作了調解協議書,通過微信群給雙方確認無異議后,雙方自行打印調解協議書并簽字蓋章,拍照分享到微信群,并通過郵寄的方式把原件寄回法院。至此,該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得到圓滿化解。
????從接到被告提出延期開庭申請,到調解結案只用了半天時間,鄭偉珠審判團隊巧用電話微信調解迅速幫六旬老人化解了一起交賠案,既迅速化解糾紛,讓六旬老人可以早點拿到賠償款,又避免了當事人要長途而來參加訴訟的奔波勞累,受到雙方當事人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