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7月5日電 (記者蘭天鳴、黃安琪)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5日上午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對朱曉東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此前,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曉東與被害人楊儷萍登記結婚,共同居住于上海市虹口區。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曉東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楊儷萍的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嗣后,朱曉東將楊儷萍的尸體藏匿于家中冰柜。
????2017年2月1日,被告人朱曉東將殺害楊儷萍一事告知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
????一審判決后,朱曉東提起上訴。上海高院經審理查明,朱曉東有預謀地殺人,在殺害被害人楊儷萍后一直用被害人的手機給被害人親友發送微信和短信,進行欺瞞;還通過轉賬、透支被害人信用卡的方式獲得人民幣近15萬元,供其揮霍;甚至用被害人的身份證到酒店開房與異性約會。后朱曉東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上海高院認為,朱曉東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處罰。朱曉東雖投案自首,但始終否認自己系預謀殺人,并未真誠認罪、悔罪,其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原判認定朱曉東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對朱曉東及其辯護人要求從輕處罰的意見,法院不予采納;對檢察機關、訴訟代理人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意見,法院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