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對于一線城市的年輕人來說,如果可以先買下一套房子的“一半”,等有錢了,再把另一半買下來,對大城市的年輕人來說不失為一個解決安居問題的好方法。這也是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廣受關注的原因。
????昨日,廣東省住建廳印發《關于推進共有產權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對于關心共有產權住房的人們來說,這是一條大新聞。
????《征求意見稿》規定,廣東省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城鎮無房家庭。每戶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并享受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戶、入學等公共服務。
????《征求意見稿》還要求,共有產權住房價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實行供應主體與供應對象共有產權。
????“共有產權住房”是什么?
????何為“共有產權住房”,即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由保障對象家庭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以及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而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簡單說,就是購房者和政府或相關機構共同買一套房,購房者按照出資份額共同享有產權。這樣,購房人可以花費相對較少的金額購房,同時,日后可以逐步從共同產權人增購產權,最終可以完全占有產權。
????共有產權住房以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套型為主
????《征求意見稿》規定,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對象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無房家庭(下稱申請人、承購人),每戶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并享受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戶、入學等公共服務。在面積方面,共有產權住房應以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
????根據《征求意見稿》,共有產權住房屬于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供應主體籌集。價格方面,共有產權住房供應對象可以以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的評估價格,購買共有產權住房,并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供應主體與供應對象按份共有產權。
????共有產權住房的評估價格由供應主體委托房地產估價機構在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前按照“一房一價”進行評估,并由住房保障、物價等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評估及確定結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
????根據《征求意見稿》,購房人與相關機構共同持有房屋產權,承購人的產權份額由承購人實際出資價格占共有產權住房評估價格的比例決定,原則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為政府等供應主體的產權份額,由國有機構等專業運營管理機構代表供應主體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政府份額(下稱代持機構)。同批次、同樓棟推出供應的共有產權住房的各單元產權份額分配比例原則上保持一致。
????如有因特殊原因,承購人產權份額占比確須低于50%的共有產權住房項目,由各地住房保障委員會審查同意報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聯席會議審批同意后實施。
????公租房、經適房可被盤活為共有產權住房
????同時,為了加快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征求意見稿》要求豐富供應主體、拓寬籌建渠道。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方式參與共有產權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社會力量投資的共有產權住房納入共有產權住房建設計劃。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共有產權住房按合同約定自行管理或交由政府統一管理,由各地自行確定。
????據了解,共有產權住房實行分散配建與集中建設相結合,優先在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配建的共有產權住房原則上無償移交政府。共有產權住房的房源籌集渠道包括六種:一是政府自行組織集中新建;二是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交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新建;三是通過“競配建"等方式交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四是收購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五是盤活符合要求的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直管公房、棚改安置房等;六是其他途徑籌集。
????承購人增購或轉讓價格,應由代持機構委托房地產估價機構在增購或轉讓產權份額前進行評估,隨行就市,參考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并由住房保障、物價等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
????此外,滿足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不少于5年等條件的,允許承購人在征得代持機構同意后,可依法將所持有的產權份額用于抵押。因繼承、遺贈、離婚以及法院裁定、判決、調解等法定原因,繼承人(受贈人、受讓人)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申購條件的,可直接繼承(受贈、受讓)共有產權住房個人份額;繼承人(受贈人、受讓人)不符合 住房申購條件的,原則上按本意見相關規定進行產權轉讓。
????如果想賣掉手中的份額,要注意什么呢?《征求意見稿》要求,承購人必須先取得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允許,并與新承購人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按照規定,新承購人與承購人、代持機構簽訂三方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應明確產權份額、使用規定、轉讓限定、違約責任等內容。新承購人獲得房屋產權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住房”,所占房屋產權份額比例不變。共有產權住房轉讓申請經審核通過后滿1年的,無申購意向的申請人,各地可按本意見自行制定盤活方案。
????規范共有產權準入制度 不動產證注明持有份額
????為了讓共有產權住房真正服務有需要的市民,《征求意見稿》要求規范準入制度,規定“嚴禁向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供應共有產權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住房以及家庭財產、居住年限、工作情況等。公安、銀行、證券、國土、房管、稅務、工商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出具申請人有關財產證明。
????除了保障供應和規范申請,在分配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各地結合需求及供應能力,采取輪候配售制度或按房配售制度。供應對象的配售排序,可根據申請人的住房困難情況以及家庭財產、居住年限、工作情況、申請時間等因素綜合評分確定,也可通過公開搖號、抽簽等隨機選定方式確定,確保分配公開、公平、公正。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共有產權住房優先供應對象,應當予以優先安排。
????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新建的共有產權住房在住房保障、物價等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按規定自行開展配售工作,其他渠道籌集的共有產權住房由代持機構在組織開展配售工作。
????承購人應與代持機構簽訂購房合同或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持機構簽訂三方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應明確產權份額、使用規定、轉讓限定、違約責任等內容。共有產權住房的不動產登記簿和不動產權證書附記欄內標注“共有產權住房、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共有份額”的注記內容。
????不得在共有產權住房和商品住房之間設置圍墻
????現在,不少商品房小區配建政策性保障房,同時也爆發了商品房住戶與政策性住房住戶是否應共享小區的沖突。據記者了解,根據相關政策,日后將有一批地產開發商配建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共有產權住房作為政策性住房,能否與商品房住戶共享小區的公共設施與服務呢?《征求意見稿》給出了肯定的答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共有產權住房和商品住房同一小區的,應納入所在小區統一管理。建設單位或物業管理不得在共有產權住房和商品住房之間設置圍墻等物業隔離或設置其他歧視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