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海口8月27日電 8月23日21時32分,在G98高速公路西線段海口往三亞方向,一輛車牌號為瓊F85680的白色起亞牌小客車在該高速的超車道上快速逆行!
接到群眾舉報后,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立即組織儋州交警支隊對該車輛進行調查,通過口頭傳喚車主以及旁證,了解到當天晚上的駕駛司機并非車主。
8月25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再次傳喚車主林先生以及涉事司機韋某學。據了解,韋某學是車主林先生前妻的堂哥。23日中午12時許,韋某學要借車,但被車主拒絕了。在借車被拒后,韋某學順手拿走了車鑰匙,將轎車開走。
23日晚21時左右,韋某學由于天黑對當地的道路情況不熟悉,他便用手機軟件進行導航。他上了高速才發現自己在逆向行駛。大約逆行10多分鐘后,行駛至洋浦立交橋才下了高速。 根據道交法的相關規定,該涉事司機韋某學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駛,應給予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但因韋某學無駕駛證,最終決定予以無證駕駛處罰款1500元,高速公路逆向行駛處罰款200元,合并處罰款1700元,并處行政拘留15日。對于車主林先生,按照有關規定被依法處以罰款1500元。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車速快,逆行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車安全,千萬不能為了一時方便鋌而走險,否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