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某因涉嫌搶奪罪被捕。黃某因涉嫌搶奪罪被捕。
????記者從東莞樟木頭公安分局獲悉,該分局近日抓獲了一名搶包嫌疑男子,當民警翻看該嫌疑男子的手機時,發現他的微信記步竟走了4萬多步(相當于30多公里距離)。該嫌疑男子交代,當時實施搶劫以后便立即后悔了,他想著把手機歸還給事主便沒事,最后還是難逃法網。
????4月4日22時30分許,公安機關接到李小姐報案,稱其途經樟木頭大道塘廈往樟木頭方向綠道路段回家時,突然從后面上來了一名年輕男子,將她裝有手機的挎包一把搶走,然后迅速逃跑。
????接報后,樟木頭分局民警立即根據事主反映的嫌疑人特征,對周邊進行調查走訪,并迅速鎖定嫌疑人。
????正當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布控準備實施抓捕時,4月5日上午,事主李小姐向公安機關報告,稱她被搶的手機還能打通,對方還接了她的電話。當李小姐要求對方將手機歸還她,并許諾給1000元贖回手機時,對方同意了,并約好在下午見面。后來,等到下午李小姐再去聯系他的時候,他竟然說不要李小姐的錢,并無條件歸還手機。
????這讓警方產生了懷疑,是否有什么貓膩?于是,民警立即指導李小姐繼續與嫌疑人周旋,打探嫌疑人真實意圖,并安排李小姐約犯罪嫌疑人見面。
????當日18時許,李小姐與犯罪嫌疑人相約在該鎮樟洋社區某廠門前見面,便衣民警裝成路人在附近布控,當嫌疑人交還手機給事主準備離開時,便衣民警沖上前去,將嫌疑人黃某(男,22歲)順利抓獲。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黃某對自己搶奪手機的行為供認不諱。黃某向民警交代,自己沒有穩定的工作和住所。案發當日晚上,他見到李小姐深夜一個人背著挎包經過,他一時起了貪念,但搶了之后就立即后悔了。自己把挎包丟進附近的河里,手上拿著這部手機,一個晚上都沒有睡好覺,一直在街上游蕩。
????“我以為只要歸還了手機,就什么事都沒有了。”當李小姐打電話給他,要他歸還手機時,黃某感到如釋重負,馬上就同意了,后來還說不要李小姐的錢,想以此來減免罪行。從監控錄像和黃某的供述中得知,從案發到被捕,黃某一直在街上狂走不停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