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觸犯刑律,伴娘的諒解并不能改變事件性質,兩男子理應被依法追究責任。
“猥褻伴娘”視頻一出,引發網友齊聲譴責,西安警方也表示請知情人快報警。日前,當地記者了解到,由于和兩名男子認識,伴娘并不打算追究兩名男子的責任。與網友的義憤填膺、媒體的口誅筆伐相比,當事伴娘的“寬宏大量”,令人有些意外。為什么“鬧伴娘”等陋習在今天依舊有一定市場?從被猥褻伴娘的態度可見一斑。
在時下,鬧婚參與者大多是新人一家的親朋好友,礙于人際關系,即使伴娘遭受身心傷害,一般也低調處理。在這種曖昧語境的縱容下,鬧婚一步步挑戰底線,甚至演變成低俗的丑劇。
這次“猥褻伴娘”事件若不是在網上發酵,參與各方事后也會“相安無事”。然而,把所謂的“喜慶”建立在傷害女性的基礎上,公然侵犯、踐踏女性權益,這是對法治的漠視。
出于種種考慮,受害伴娘原諒了猥褻者,但違法屬于公域范疇,并不因私人的諒解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無論《刑法》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都有相關規定,因此,受害伴娘即便原諒了猥褻者,當地司法機關也應該依法處理,別縱容了某些人的耍流氓行為。一旦觸犯刑律,伴娘的諒解雖然可以被酌情考慮,但是并不能改變事件性質,兩男子理應被依法追究責任。
事實上,在防止低俗、惡俗鬧婚問題上,作為“東道主”,新人一家理應起到關鍵作用,辦喜事圖熱鬧是人之常情,但主動防止事態失控,甚至滑向違法犯罪的邊緣也是主人的責任所在。以本案為例,鬧到這份兒上,新人一家的尷尬和后悔恐怕始料未及。
但說到底,鬧伴娘在有些地方愈演愈烈,恐怕和法治不彰有莫大關系。遏制低俗鬧婚現象,需要法律長出“牙齒”,防止破窗效應。
□車橫(媒體人)









